際此「後真相時代」,輿論成為折衝博弈的其中一個主戰場,媒體的「編輯自主」和「新聞自由」往往被部分人士「騎劫」為爭取全港媒體「自主」,輿論戰的威力巨大,各媒體要如何維護編輯自主建設性針砭時弊的初心?
每個人都有自主言論的權利,但由言論的自主和自由,落實為新聞自由或編輯自由,則缺乏明確的規範,不同傳媒的報導評析和立場取態懸殊,形成各取所需、人言言殊的單向傳導和「片面的全貌」。際此「後真相時代」,輿論成為折衝博弈的其中一個主戰場,近期發生的「港台事件」和「中美輿論戰事件」,便充分體現這種不見硝煙但無遠弗屆的威力,讓人關注編輯自主的特殊作用,以及如何維護編輯自主建設性針砭時弊的初心。
無論是指點江山的大文章,還是幽默灰諧的時事小品;無論是重頭節目,還是配襯式環節,手法不同,目的相若,都是以「春秋之筆」,表達持份者的政治觀點和政策建議,協助查找和根治問題徵結,完善和提升管治質效,但因彼此的政治取向和信息掌握分處不同層面,在部分「有心人」的催策下,出現多元複雜和激蕩起伏的面向,以及一些偏見、誤解、盲點、情緒宣洩和針對性攻訐,甚至借勢推銷一己意識形態,貶斥對手及向其施加輿論壓力。
需強調,編輯自主只是個別媒體的內部管理,每一家傳媒機構都有各自的準則,亦有各自培育的意見領袖和公眾形象;至於政見表達更沒有「嚴肅」與「娛樂」之分,而只有立場和立論之別,當中既含絕對定義的編輯自主,亦有經由管理層批准和授權的編輯自主,但萬變不離其宗。
以香港唯一的公共廣播機構為例,香港電台的「公共目的及使命」便是必須「提供準確而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而這「編輯自主」的編輯方針,與港台的目的和使命,以及與「港台約章」的權利義務或者主從關係,引發公眾的反思和及早釐清背後因由的訴求。
第一,編輯自主是指由新聞從業員憑其專業判斷和決定新聞和時事節目的取材、表達和編排的方式等,但在實踐上,這種編輯自主,往往被部分人士「騎劫」為爭取全港媒體「自主」與他們意見一致的行動,意圖形塑一個單一性的,與政府相扞格的異見聲音。
第二,港台作為公營媒體,有責任去維護全港性的整體利益,不容偏執於個別的價值判斷,更不能任由個別本港或國際力量藉資訊戰而借勢滲透、製造混亂和激化對立。
第三,嬉笑怒罵式時評,講求趣味和「貼地」,務求讓人會心微笑,但數十年不變的風格,以及收視率的幽默戲謔,能為社會爭取和優化多少權益?能完善政府的管治施政?還要一成不變?這是否符合港台的公共目的和使命?需否作出檢討和調整?
第四,香港是法治社會,港台容許編輯自主,並非因為所有編輯都天縱英明,決策正確無誤,而是來自工作崗位的職責性授權,唯一的權力依據是「港台約章」,並設定了4點編輯方針和指令由廣播處處長以港台「總編輯」的身份統領指揮,既要依法守程序,亦需履行上級政策局的政策和指示,不存在「自由意志」和個人喜好,更不存在個別製作團隊反客為主式的權力僭越,失職就要嚴肅跟進!
第五,港台的編輯自主不應繫於個別節目或主持人上,而應依憑我們能否建立和貫徹執行客觀公正和按專業判斷的運作體制和規章,不容偏私護短。
此外,對於中美輿論戰近日波及香港,多名美國記者被禁在內地和港澳地區從事記者工作,戰火源於美國不斷升級對中國媒體的政治性限制,繼將中國駐美新聞機構定義為「外國代理人」和「外國使團」,再變相「驅逐」中國駐美記者,赤裸裸地展示在西方價值中,新聞自由和編輯自主的「真實」定義;而內地在反制時亦強調一國兩制的規範,大家還要再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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