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國安法 英國威脅停派法官赴港

有里兒有面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社會治安情況迅速改善,黑暴堵路、縱火、私了的情況大幅減少。當香港社會將精力轉移到齊心抗擊新冠疫情的時候,老牌殖民國家英國看起來不高興了。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里德(Robert Reed)17日「警告」,若香港國安法威脅香港法院的獨立性,將考慮停派英國籍法官到香港。

據彭博資訊報導,里德發聲明要支持香港法官致力於「維護司法獨立和法治」,其最高法院將「繼續評估局勢」,「香港國安法包含許多引發關切的條文」,帶來的影響需要透過實踐來驗證。

自1997年香港回歸以來,英國已派出2名現任法官在香港終審法院審理案件。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黑爾(Brenda Hale)大法官原定於今年初赴香港,但因疫情限制沒來。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聲明重申,司法獨立和法治是香港社會的基石。

一個不來,那在香港任職的另外一個英國派來的法官是誰?在香港法院網查詢名字叫韋彥德,一對照片才發現,這不就是里德本人嗎?原來里德全名《韋彥德男爵羅伯特·約翰·里德(Robert John Reed, Baron Reed of Allermuir)》,拿着英國工資的同時,又來我們中國撈外快,兼任中國香港的法官。

里德稱,英國最高法院會派2名法官出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除了處理民事及商業訴訟,還包括人權及言論自由案件。但早前英國法官何熙怡退休後,相關空缺並未替補,其本人現是唯一的終院海外非常任法官,並抱怨未獲編排審理香港案件。

他稱,香港國安法的影響有待觀察法案如何執行,終審法院法官會盡最大努力,確保法院進行獨立審判。並「威脅」英國最高法院的法官能否繼續為香港服務,視乎香港是否仍能維持司法獨立。

對此,內地網友紛紛拍手稱快,在該新聞下評論道:

「哈哈哈,謝謝你趕快停」;

「香港法治就是一個天大的笑話,一群外國人把持,香港有法治哈哈哈哈哈!」;

「啥?香港法官要英國派?」;

「香港是中國的!英國有什麼資格派法官過來?」;

「把那些羊毛卷全都打包送回英國吧」……

讓英國法院派法官來中國的香港審判中國人,叫做司法獨立?英國肯讓中國最高法院派法官去倫敦審理英國的案件嗎?答案是:不可以!因為在英國,所有法官必須是英國人。

香港已經回歸了23年,為什麼這種不合理的殖民地行為,還在中國香港發生呢?
這說來話就長了。

依照香港現有制度,除了終審法院和高等法院的兩個首席法官必須是「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其他法官都可以是外籍人士。

現在的香港,只要在英美法系(海洋法系)國家有過一定的司法經驗(不一定是法官,律師也算),並且通曉英文(英語是香港司法系統的唯一通用語言),再經過一個以現任法官為主的獨立委員會推薦,就可以成為香港的法官。

因此,大量外國人在香港司法部門工作。

根據香港司法機構7月16日更新的香港終審法院法官名單,目前香港終審法院有首席法官1人,常任法官3人,非常任法官18人。

在3名常任法官中,2人為中國香港籍、1人為英國籍。18名非常任法官中,有3人明確為中國香港籍,其中2人持有中國香港和英國雙重國籍。其餘15人分別來自英國、澳大利亞和加拿大。根據香港終審法院官網資料,15人中有4人具有或曾經具有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背景。

香港法院因此還被西方美譽為「世界上最國際化的本地法院」。這個「國際化」是褒是貶,各位小夥伴自己體會。

至於香港為什麼有這麼多外籍法官,這又要追溯到鴉片戰爭這個百年國恥。

1841年英國佔領香港後,第一時間就是把英國的普通法及司法制度引入香港。英國殖民者威廉·堅偉上尉被委任為香港首位首席法官。
鴉片戰爭結束,香港正式成為殖民地後,英國更是通過《最高法院條例》把英國的法律全面引入香港。這也意味着,當時只能委任熟悉英國法律的外籍法官,這是殖民歷史所決定的。

但英國人也很「靈活」,不是非要懂法律的才能做法官,有需要時就行政長官自己做法官。例如1844年,作為首任港督的砵甸乍,就曾兼任法官一職。但這位港督從來沒有接受過法律培訓。

香港首任港督的砵甸乍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後,香港司法的行政管理卻突然變革——不再讓公眾,甚至司法人員查閱關於法官和裁判官委任、升遷的數據。說白了,就是司法透明度大大降低。

在那之後,港英政府招聘、升遷的外籍人員數目進一步上升,司法機構內90%的高級職位都是外籍人士。

英國有計劃的「埋雷」,等到1997年前夕,這些外國法官在司法系統內的地位,已經到了如果改變就將嚴重影響香港法律制度的程度。所以回歸之後,為保持社會穩定,特區政府也就只能繼續沿用港英時代留下的外籍法官。

其實香港已經有一大批中國籍法律人才,可香港回歸後,由於教育、媒體、司法系統均被亂港勢力所影響,造成香港社會一種偏見:對外籍法官的信任度高於中國籍法官。所以導致一有外籍法官退休,就迅速再聘一個補上。

而且對於西方勢力來說,外籍法官的存在,能對其在香港的滲透破壞形成保護。他們可以打着「司法獨立」、「國際化」的幌子,暗地裡還在沿襲港英時期的某些殖民地司法制度。

能不能改變,主要是看決心。同為「一國兩制」的澳門,2018年其立法會就一致性通過修改《司法組織綱要法》法案,關於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必須由中國籍法官審理,排除了外籍法官。

在澳門看來,外籍法官對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認知往往有偏差,更傾向於用「人權」之類的所謂「普世價值」來進行判斷,未能站在捍衛國家安全角度公正審判。立法時就以香港作為反面教材:香港外籍法官,在審理侮辱國旗等政治敏感性較強的案件時,往往輕判,甚至判決無罪。

香港之前沒有就維護國家安全的《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所以造成了在國家安全方面的漏洞。現在有了香港國安法,國安案件審理法官需行政長官任命,雖然沒有明文說不許外籍法官審理,但是已經公布的國安法官,均為中國籍法官,這或許也是其司法制度改變的第一步。

其實小夥伴們不必為里德的言論有所不滿,反過來想,他的所作所為,不正是在為香港社會「去殖民化」做鋪墊嗎?實施了國安法之後,新的外國法官不來,老的慢慢到期就退休了,再不是死在任上也行。只要不再聘請,就能輕鬆的把這些殖民地時期留下來的外國人排除出體制外。

所以有網友戲稱里德的「威脅」是潛伏在英國的愛(中)國地下工作者的「愛國三連」。

第一次,首相鮑里斯·朝陽同志,揚言給予持有英國海外公民護照(BNO)者港人英國居留權,讓一些不認自己是中國人的老港毒可以離開香港。

第二次,英國內政大臣彭黛玲·新華同志,向國會下議院內政事務委員會表示,英國正積極研究讓18歲至23歲的香港人前往英國的途徑。畢竟97年回歸後再出生的港毒分子,沒有BNO護照。

第三次,就是里德·東風同志,帶頭維護香港司法獨立,為司法系統去殖民化,去除方便麵頭。

他們,每人都該獲得中國授予的一個一噸重的勳章。哈哈!■

參考資料:觀察者網《英國威脅停止向香港派遣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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