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網,真的恢恢。
前特首梁振英先生在臉書貼文,談及日前廣東海警捕獲的12名香港潛逃犯,提到一個重點: 「十多個表面上沒關係的人,沒有老闆,怎樣走上同一條船?是各自去港澳碼頭售票處買票的嗎?」
反對派一直自己強調「無大台」,無大台可以有一色一樣的頭盔豬嘴full gear制服?無大台可以進攻有道、分工仔細?無大台可以有起底有直播有假記者有假醫護?無大台可以一隊隊資深大狀為你提供官司服務?……
看到這裏,仍然有糊塗人堅信無大台,但一艘大飛,一班逃犯,就清清楚楚拆穿謊言。
12個來自不同暴動場合被控以暴動或其他嚴重罪名的逃犯,竟然一同出現在同一艘潛逃到台灣的大飛上,而這艇並沒有其他偷渡客,就只有那12個暴動犯,沒人安排?沒有老闆?無大台?誰信?
50萬一個人頭的偷渡費,12個就是600萬。這班潛逃犯年齡由16歲至30歲,有學生、有售貨員、有技工,不是小看他們,但大嗱嗱50萬船費,怎能話畀就畀?就算真的付得起,但門路呢?好人好姐,怎會知道偷渡大飛的碼頭在哪裏?幾時有船?幾點開船?無大台?鬼信!
他們的大台,還真是撲朔迷離。12個重犯,一個勾結外國勢力觸犯國安法、兩個製炸彈、四個縱火、五個傷人及暴動,如此重罪,這樣的危險人物,竟都巧合地被法官批准保釋外出,這種一條龍巧合,匪夷所思,看得懂,又看不懂。
這一條龍,還可能關係到更加光鮮的層面。
12個潛逃犯,都是警方辛辛苦苦搜證拘捕起訴告上法庭,然後,法官一個唔該就讓他們保釋了,結果潛逃了,好明顯,這幾個法官當日的保釋判斷是大錯特錯。
你們的錯判,浪費了警方大量警力,浪費了納稅人大量公帑。若在私人機構,如此失誤,炒了九世;但在法院呢?法官錯誤判斷後完全可以置身事外,完全可以不用問責,他們的上司似乎不需管理屬下良莠不齊的法官,也不理會法官一次又一次的錯判。今次連走12個保釋犯,敢問馬道立,你將如何處置那些把疑犯放走的法官?如果,你不處理,我們真有理由相信,大台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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