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離特朗普(Donald Trump)卸任美國總統還有兩周的時候,其支持者衝擊國會的事件使得一些敦促特朗普提前下台的聲音開始在首都華盛頓出現。
美國民主黨參議員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表示,應立即罷免特朗普。眾議院議長南希·佩洛西(Nancy Pelosi)也呼籲立即將特朗普免職,否則特朗普可能會遭到彈劾。
舒默在一份聲明中說:「昨天(6日)在美國國會大樓發生的是針對美國的暴動,是由總統煽動的。這位總統不應再任職一天。」
他補充說,副總統邁克·彭斯(Mike Pence)應該援引美國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該修正案允許總統暫時或永久地將權力從總統移交給副總統。他表示,如果副總統和內閣拒絶這樣做,「應該再次在國會彈劾總統」。
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的民主黨人已致函副總統彭斯,敦促他採取行動將特朗普免職,稱他煽動了暴動行為,並「試圖破壞我們的民主」。
數千名特朗普支持者當日在華盛頓參加「拯救美國」遊行,抗議2020年總統大選中的「舞弊」現象。他們在下午持械闖入國會大廈,試圖阻止國會議員認證民主黨人喬·拜登(Joe Biden)在美國大選中勝出的結果。
後來發生的騷亂事件中有四人死亡,目前已有68人被捕。
當地時間周四(1月7日)凌晨,身兼美國參議院議長的副總統彭斯與眾議院議長佩洛西在國會聯席會議上確認了選舉人團在12月的投票結果。美國國會確認,民主黨候選人拜登和卡瑪拉·哈里斯(Kamala Harris;中文名賀錦麗)在去年舉行的總統選舉獲勝,將會在1月20日宣誓就任。
在周三發生國會騷亂事件後,美國眾議院將近60名民主黨議員支持對共和黨總統的彈劾新條款。
據多家媒體報導,目前共和黨與民主黨內均有聲音認為特朗普應該在1月20日拜登就職前下台。
路透社報導稱,如果想要特朗普下台有兩種方法:一種是啟動美國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另一種是參議院對其定罪後對其進行彈劾。無論哪種情形出現,都將由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接任總統,直到拜登就職。
第二十五條修正案
在前總統肯尼迪(John F. Kennedy)於1963年遇刺身亡後,美國憲法第二十五條修正案在1967年正式生效。
這條法律針對的是總統繼任程序及失能情況。其中指出,如果在職總統無法履行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時,可以由副總統作為代理總統承擔總統職務的權力和責任。
路透社稱,有專家指出第二十五條修正案起草時的意圖明確是為應對總統因生理或心理疾病無法履職的情況,而一些學者認為,這項修正案同樣可以應用在更加廣泛的情形下,例如當一名總統「危險地不適合任職」的情況。
在這次事件中,要想啟動這項修正案,需要內閣15名核心部長中的過半數及副總統彭斯致信國會領袖,稱由於特朗普不適合(unfit)擔任總統,將由彭斯代職。
在這種情況下,特朗普仍可以宣稱他自己可以勝任總統職務。如果彭斯與過半數內閣部長對此不再提出異議,則特朗普可以繼續掌權。如果他們提出異議,這一問題將由國會進行表決,在此期間彭斯仍繼續代職總統。
要想啟用這項法律需要在參眾兩院內均得到超過三分之二的贊同票。美國科羅拉多大學(University of Colorado)憲法學教授保羅·坎伯士(Paul Campos)告訴路透社,由民主黨控制的眾議院可以拖延投票至特朗普任期到期。
他表示,第二十五條修正案可以是讓特朗普下台的「一種合適的方式」,其優點在於比彈劾更快。
「彭斯可以立即成為總統,而彈劾和定罪可能至少需要幾天時間,」他表示。
自1967年生效以來,第二十五條修正案從未被啟用過。
CNN援引共和黨信源報導稱,一些特朗普內閣成員正就觸發第二十五條修正案進行初步討論。
彈劾選項
如果要想彈劾特朗普,需要眾議院就特朗普進行「嚴重犯罪或輕罪」提起控告,如果得到眾議院過半數議員通過,之後將由參議院進行審議,決定其是否有罪。
美國憲法規定,如果要讓總統免職,需要參議院三分之二以上的議員同意其有罪。
針對特朗普可能觸犯的罪名,美國密蘇里大學(University of Missouri)憲法學教授弗蘭克·保曼(Frank Bowman)向路透社表示,特朗普的行為「可以被視作發表了煽動叛亂的言論」,或是企圖推翻美國政府。
但他同時指出,特朗普也可以因更為普通的罪名被彈劾——對美國憲法不忠和未能履行其就職誓詞。國會對嚴重犯罪和輕罪的定義有決定權,其範圍不僅限於實際的刑事犯罪罪行。
「最關鍵的罪行將會是違反憲法,在實質上試圖推翻合法進行的選舉產生的合法結果,」他表示。
民主黨眾議員伊爾汗·奧馬爾(Ilhan Omar)與阿亞娜·普雷斯利(Ayanna Pressley)已經明確表示支持彈劾特朗普。奧馬爾稱,她已經在起早針對特朗普的彈劾條款。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商業頻道(CNBC)報導稱,目前尚不清楚民主黨內大多數人是否同意彈劾特朗普,而且幾乎可以確定的是,現在已經沒有足夠時間使用彈劾的方式讓特朗普下台。
CNBC早些時候還稱,無論是用哪種方式,國會都「極不可能」得到足夠的支持將特朗普免職。
要求特朗普下台的聲音
美國全國廣播公司(NBC)報道稱,民主黨眾議員劉雲平(Ted Lieu)及大衛·西西林(David Cicilline)於1月6日向彭斯起草信件,要求他動用第二十五條修正案讓特朗普下台。
一些共和黨當選官員也發聲要求特朗普下台。佛蒙特州(Vermont)州長、共和黨人菲爾·斯科特(Phil Scott )在推特上表示,美國的民主與共和國的原則「正受到總統的攻擊」。
「特朗普總統應該辭職或被他的內閣或國會免職,」他寫道。
CNBC同時指出,目前沒有共和黨國會議員提出特朗普應該下台。
特朗普的前白宮通訊聯絡主任安東尼·斯卡拉姆齊(Anthony Scaramucci)向路透社表示,特朗普與當選官員們需要被彈劾並免職。「他們已經破壞了我們在國際社會中的聲譽,現在正在威脅我們生活的方式。」
還有兩名不具名的長期共和黨活動人士及白宮盟友向CNN表示,他們認為應該動用第二十五條修正案。
美國全國有色人種協會(NAACP)主席利昂·拉塞爾(Leon Russell)在推特上表示,「煽動政變必須遭到彈劾」。
《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專欄作家托馬斯·弗里德曼(Thomas Friedman)表示,參議院多數黨領袖麥康奈爾(Mitch McConnell)應該帶領一支共和黨領袖代表團前往白宮,「告訴特朗普他必須立刻辭職,否則他們將會與民主黨人一起彈劾他。」■
轉載: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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