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一般業餘人士理解的不同:美國主流社交媒體集體封殺trump(及其相關的賬戶)和狹義的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沒有關係,這只是這些企業機構(corporates)對自己平台上的用戶設立的規則而已。屬於民間行為:你不喜歡這些規則,也可以到其他平台去玩。你還可以成立自己的平台。
如果公權力禁止某些平台的設立,或者公權力出來干預,要求twitter去限制某些賬戶的使用——譬如Biden的白宮或民主黨主導的國會的相關委員會要求twitter去封禁Trump的賬號,才會涉及西方所說「言論自由」的問題了:這裡,公權力在利用自己的政治權威和行政能力限制公民表達意見。
Twitter的行為只是一個企業行為。Twitter限制自己員工的言論行為(符合政治正確的要求,或者一定的價值觀),限制自己平台用戶的行為,和「言論自由」沒有關係。它界定、涉及的是一個民間企業平台與個人用戶之間的關係。
如果該個人用戶(例如Trump)認為Twitter存在違約行為,給自己造成了傷害——包括經濟的、精神的傷害,可以去起訴twitter。這是一個發生在民間主體之間的民事訴訟。
但幾乎可以肯定,Trump在使用twitter時已經簽署、同意了各種「使用條款」,與twitter之間界定了權利與義務。這個使用條款一定界定了twitter一定的權利。因此,如果Trump去打官司,很可能會敗訴twitter。
同樣的情形也適用於facebook、instagram等其他一切封禁Trump的平台。
這裡面的問題,既不是法律問題(即在法律層面誰對誰錯),也不是政治意義的「言論自由」問題,純粹就是一個企業與個人的關係。
只不過由於這些平台在細分領域都具備一定的影響力,實質上構成了壟斷能力——譬如如果Trump沒有twitter這個管道發聲的話,很難找到其他很好的替代的渠道與平台。在向不特定對象的文字信息發佈上,twitter是具有壟斷能力的——儘管這種壟斷能力不是絕對的。
這就給公眾造成一種twitter限制Trump言論自由的「印象」和「感覺」。
如果若干平台合謀——譬如Twitter、facebook等主流社交媒體聯合起來限制Trump,那麼就可以放大壟斷效應,對Trump構成實質意義上的阻斷:Trump很難在短時間內找到一個具備同等影響力的平台去發佈自己的聲音。
而如果Twitter、facebook這些主流社交媒體還共享一定的政治意識形態,作為一種政治聯合,聯合起來打壓Trump,那麼其對言論自由實質的影響力,可能不亞於公權力,甚至強於公權力:因為它受到各種商業使用條款的保護,使用者不容易在民事訴訟的場景下告贏這些企業。
如果Trump使用、扶植其他的右翼的社交媒體呢?
前兩天,Apple把一個對美國右翼言論非常友好的社交媒體平台——Parler——下架了。
這意味著,假設Trump有一天搭設自己的app,也可能被Apple封殺。Apple是在facebook、twitter之外更大一個平台。
如果這些平台——twitter、facebook、apple、google全部聯合起來打壓Trump,那麼Trump發表言論的空間就會受到限制。而人們只要脫離了狹義的、傳統意義的、圍繞公權力構建的「言論自由」概念,就會發現,這些企業一旦聯合起來,是可以實質影響到一個社會的言論自由的。
這個問題是什麼呢?筆者以為是新科技時代下互聯網平台的問題:當民間運營的互聯網平台足夠大的時候,具備一定的壟斷效應,是可以起到公權力的作用的。美國是小政府、大公民社會,資本實質上是無節制的發展,誕生了許多超級大平台。這些大平台一旦聯合起來,就可以對輿論生態產生影響。
而這些大平台的創始人、高級管理者在政治意識形態和價值觀上是比較相近的:都是主流的自由派(liberal)、進步派(progressive),偏向民主黨。他們是具有黨派色彩的。
在西方制度的語境下,如果公權力自己去限制和封禁某個聲音,會受到比較大的約束和挑戰。
但如果是互聯網企業去限制和封禁——其行為可以被歸類為「民間」行為,受到的約束和挑戰會更少。被封禁者(包括Trump)除了罵一罵和打官司(大概率是輸)之外恐怕沒有什麼辦法。一紙用戶使用協議就可以認定這些大企業的言論封禁是合理合法的。從形式上看,這些互聯網平台沒有絕對的能力;用戶可以選擇其他的平台(但實際上,用戶無法選擇其他的同等好用的平台)。所以,互聯網企業的運作餘地和權力更大。
在新科技時代下,互聯網企業變成了西方真正的、更大的權力中心,比公權力更具備影響政治的能力。而在西方社會里,主要的互聯網企業都是美國的。所以這些美國企業才是西方社會里的權力中心。
從定性來看,企業限制個人發言這個問題的本質和內核,似乎不是傳統的「言論自由」的問題(界定公權力與市民社會及個人的關係 government vs civil society & individual),而屬於資本主義的問題(界定大企業/資本與市民社會及個人的關係 big corporate / capital vs civil society & individual):資本的無節制發展、超級大企業及壟斷能力創造了新的權力,約束、縮小了個人的權力/權利。
西方主流政治哲學傳統上認為,言論自由不是無限,而是有邊界的:煽動仇恨、歧視、暴力、損害民主建制的根基的言論是要被限制的:民主不能容忍內生的、毀滅民主的言論(絕對不能孵化自己的「掘墓人」)。但如何界定煽動仇恨、歧視、暴力,損害民主價值的根基?這非常的主觀。Trump煽動其支持者時,呼籲他們保護國家、保護憲法,講的都是美國核心價值觀的一套。從形式上看,不能就這麼說他們是反民主的。他們提出了各種基於選舉舞弊的陰謀論,都沒有證據支持,但似乎也不能就這麼說他們就一定是反民主的,需要一番深入的論證。因此,如果是Biden的白宮封禁Trump,Trump可以訴諸美國憲法條款與精神,去和Biden政府打官司,就所有上述涉及的理論與事實進行探討,並且有可能獲得憲政律師的支持(「我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誓死捍衛你說法的權利」)。但如果換作互聯網平台封禁,那就簡單了,互聯網平台隨便找個牽強的主觀的理由就可以刪帖封號。互聯網平台不需要依據什麼政治哲學和宏大敘事,不需要去具體論證「Make American Great Again」就一定是反民主的新法西斯主義,而根據某項「用戶協議」和商業條款里由用戶簽署、由互聯網平台保留的權利就可以封禁用戶。這時,Trump也沒有什麼辦法,打官司大概率是輸。他唯一可行的選擇是如何應用更多的資本,構建新的企業平台,去挑戰這些互聯網巨頭。
這就是美國資本主義的現狀。
對於共和黨不利的是,在宣傳輿論和文化意識形態問題上,所有大資本、大企業、大機構都是偏向民主黨的,包括互聯網平台、傳統傳媒、好萊塢。共和黨中的Trump民粹基本盤只能在狹縫生存,尋找自己的獨立平台。
早在twitter、facebook這些平台封禁Trump賬號之前,傳統傳媒(主流新聞頻道和紙媒)就完成了對Trump及極右翼的封禁。這也是為什麼Trump需要在過去幾年裡極力否定主流媒體(「fake news」),尋找脫離主流媒體的、屬於自己的信息來源(「Trump media」)、自己的「相對真相」(relative truth)以及自己的權力來源與中心(source of power)。
綜合來看,美國的情景極為獨特:
——西式自由民主(liberal democracy)及「小政府主義」(small government),使得人們對公權力限制狹義的、傳統的言論自由極度敏感。全社會會想盡一切辦法限制政府權力。所以政府很難有所為。公權力是被最大程度限制的。
——資本主義及「原教旨市場經濟」:使得人們願意給予市場力量、大企業、資本最大的「自由」,認為這符合資本主義的價值觀。這時,相比公權力而言,資本可以更加理直氣壯地約束和限制公民的言論自由,成為權力中心。老百姓對此也沒有什麼辦法。如果執政黨和大企業的意識形態是一致的(民主黨 + 認可民主黨的互聯網公司),聯合打擊某個政治力量(Trump的共和黨),在美國的制度下,被打擊的一方在短期內幾乎沒有什麼還手之力。
Trump固然可以構建自己的紙媒和電視傳媒,但為了擴大影響力,必須構建互聯網平台,而到了互聯網領域,還需要擺脫Apple和google,尋求某種更加開源的、國際的平台。Trump會突然發現:wikileaks這樣以海外服務器為基礎的國際平台有多麼重要。
公權力不能限制言論自由,但企業卻可以限制言論自由。這就是美國社會裡很有趣的現狀。相比中國,這是美國不同的社會組織方式。
最後,Twitter、Facebook、Apple及主流傳媒合謀一起打擊Trump,算是美國左派不裝了,徹底對Trump基本盤「亮劍」了,會有什麼後果?
後果就是讓Trump的右翼民粹基本盤看到,這些由民主黨意識形態主導的大企業是「站在美國愛國民眾的對立面的」,之前Trump所說的「fake news」、硅谷和好萊塢「反美」言說就是真相。一個與華盛頓政治精英合謀的基於加州和曼哈頓的互聯網、傳媒精英正在扼殺美國的愛國運動。他們會掀起無比的憤怒與仇恨。
在美國民眾中的一半人口裡,對主流新聞機構及主流社交媒體所傳播信息的信任度會徹底坍塌。這種坍塌只會造成一個結果,就是把美國推向進一步的分裂、部落政治(tribal politics)及文化內戰。
筆者認為,Trump慫恿支持者衝擊國會是一個歷史事件,但可能Twitter、facebook等主流互聯網平台對Trump及其右翼支持者的封禁,才是美國文化大內戰(Great Cultural Civil War)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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