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還記得你上次讀完一本經典文學是哪時候的事嗎?(《哈利波特》《格雷》不算),我們似乎越來越少把時間花在讀一本書上,是因為科技發展迅速,大家都把大部分時間花在 Facebook 和 iPad 上了嗎?
人們想看書的時候,愈來愈傾向選擇閱讀重複性較高的大眾小說,像是《格雷的五十道陰影》、《魔戒》、《姊姊的守護者》等等,即便錯過了內文的一小部分,也不至於整本看不懂。
那,為什麼大家不再選擇閱讀經典文學?難道是經典太難懂了,我們根本看不懂?
義大利米蘭 IULM University 大學的文學翻譯副教授 Tim Parks 寫了一篇〈Reading: The Struggle〉的文章,探討現代人的閱讀習慣,研究人們不讀經典的真正的原因,究竟是不是因為智慧手機讓我們不想撥時間看書(以下文章以原文作者 Tim 第一人稱角度編譯。)
我們身處的這個世紀,是閱讀的黑暗時期。
現今的閱讀環境和 30 或 40 年前的環境大相逕庭,我們走在無可避免的變異之路上。不過,我們都必須承認這些改變是必然的。重點在於,當代的文類作品該如何跟上這些改變;畢竟,藝術之所以能存在,是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無論人數多寡,仍然有人能夠欣賞它的價值。
環境的改變是最劇烈的。和以往的年代相比,我們太容易分心。眾多紛擾的事物讓我們無法花長時間專心閱讀篇幅長的作品,也導致我們沒有心思去利用幾 天、幾個禮拜,甚至是幾個月的時間,來完整閱讀一本書,像是心血來潮時,就拿起尚未念完的小說,繼續上次停留的地方,或是開始思考故事走向、分析劇情設 計,甚至是進行相似作品的比較。
每個人對閱讀環境的定義一定不同,而我的體悟,要追溯回 30 年前在義大利 Quinzano 村落度過的日子。
少了科技,多了時間彈性
先稍為介紹一下,Quinzano 是個小村莊,在一出 Verona 就可以到的地方。當時我 26 歲,離開英國時,仍處失業狀態。所謂失業的狀態其實就是等待出書的機會。到了 Quinzano 後,我還是一直很焦躁,想著什麼時候倫敦那邊會捎來好消息,告訴我書籍出版已是指日可待。那時候,根本不可能打國際電話,太貴了,當時也沒有傳真機,所以 基本上,通訊只能靠郵寄信件。
當時,每個早晨,都是等待。我不斷地等待郵差送信來,我會聽遠處是不是有摩托車的聲音,有時候還會懷疑自己是不是又聽錯,因為興高采烈地出去,總是失落地回來。甚至,我還會再一個小時後又出去檢查郵箱一次,只怕自己錯過了什麼。
然而,這樣的情況讓我無法專注在工作上。想像一下這樣的情況:出去檢查一次,出去檢查二次,出去檢查三次,然後,像被附身了一樣,出門檢查第四次。
那麼,設想一下,如果郵件變成無時無刻都能更新資訊的通訊軟體呢?我們一定時時刻刻被 Skype、Facebook、等等通訊軟體吸引,永遠處於分心的狀態。
以往,等到郵差真的來了又走之後,我一天能做事的潛能就可以像海平面的線一樣無限延伸:手寫稿子、閱讀文本、繳帳單,還有翻譯(用打字機)。在當時,你真的可以把閱讀當作打發時間的消遣,雨天或大熱天想待在家,也不怕無聊發慌。
閱讀時間需要爭取,想細讀文本還要先看行程
反觀現在,我們必須要去「爭取」或是「規劃」時間,才能好好閱讀一本書。到 20 年代後期,我就開始用電腦翻譯,通訊也不用乾等郵差了。不過,也是在那些時刻,我才意識到,我的閱讀時間已經被壓縮到通勤時間上了。每個禮拜,我會搭火車 到米蘭 2 到 3 次,來回共 4 個小時,也就是說,我只有這四個小時可以好好讀書。隨著時間演進,筆電的電池有了更強的蓄電力,再加上手機網路問世,我的心思幾乎已經與通訊軟體分不開 了,腦子裡想的都是某某某回覆我了沒,或是我有沒有記得回訊。
太容易受到影響,讀一本書需要更多時間
有些人很容易受這些因素影響,有些人也許不會。但就在昨天,一位博士學生前來跟我閒聊,說他近期遠大的目標是讓自己在一個小時內,只能檢查一次 email,還說他覺得自己一定會失敗。目前,他每 5 到 10 分鐘會看一次信箱,所以,如果我們正好在閱讀,就會有更多閱讀間隔,也就是說,僅僅在一頁的篇幅裡,我們會喊暫停許多次,同時受到更多外在干擾。這些閱讀 間隔讓我們的心靈失去短暫歸屬,而這種現象,並不全然是因為外來因素的影響,還有我們本身的反應:太容易受到影響。因此,要讀完一本又長又晦澀的書,我們需要花更大的力氣。
高重複性的奇幻小說成熱銷品,因文學經典太難解
當然,長篇小說不會因為這種現象的存在就消失殆盡。不可能。
只要作家 Knausgaard 還在,我們就不用擔心。看看現在還是有那麼多人讀魔戒,還有其他一系列的奇幻小說,包括續集寫不停的 《格雷的五十道陰影》還有 Stieg Larsson 的《Millenium Trilogy》。 我們其實會發現,現代人其實願意花長時間看奇幻小說,彷彿十分喜歡把自己帶入另一個虛擬世界。不過,這些小說的內容和 19 世紀或 20 世紀初期的小說內容是無法比擬的。不是針對 Knausgaard,但當代小說有個區分性的特點,就是內文的持續和重複性。這些特點讓現代人可以邊等捷運邊看,因為就算捷運來了,你也可以馬上闔上 書,過一天再看也不怕看不懂劇情。
以我們現代人的閱讀方式,你就會知道,要讀 1980 年以前的文學小說要下多大的功夫。讓我們以 Faulkner 的《The Hamlet》為例:
He would lie amid the waking instant of earth’s teeming minute life, the motionless fronds of water-heavy grasses stooping into the mist before his face in black, fixed curves, along each parabola of which the marching drops held in minute magnification the dawn’s rosy miniatures, smelling and even tasting the rich, slow, warm barn-reek milk-reek, the flowing immemorial female, hearing the slow planting and the plopping suck of each deliberate cloven mud-spreading hoof, invisible still in the mist loud with its hymeneal choristers.
(他會平躺下來,徜徉在土壤甦醒的瞬間,那個充滿生命,建構於承載著水露而低垂的片片靜葉,即將在他眼前以拋物線直闖迷霧的瞬間⋯⋯)
這段英文連翻成中文都可能需要花一些時間才能理解,而且要翻出來也太難了吧!這樣具複雜度的文本是需要花時間細讀的。所以,邊等公車邊讀這類文本絕對不是個好建議。而且,就算真的只有在等車時才有時間讀書,碰到這類文章,多數人也不知道要在哪暫停才好。可能剛讀到 flowing immemorial female,捷運就來了。而當我想要繼續讀時,我還要想一下,我需要重讀幾遍,或是從哪裡開始重讀,來繼續剛開始的 waking instant 。
把時間推移至更早,我們來讀讀 Dickens 在《Our Mutual Friend》中的其中一句話:
Having found out the clue to that great mystery how people can contrive to live beyond their means, and having over-jobbed his jobberies as legislator deputed to the Universe by the pure electors of Pocket-Breaches, it shall come to pass next week that Veneering will accept the Chiltern Hundreds, that the legal gentleman in Britannia’s confidence will again accept the Pocket-Breaches Thousands, and that the Veneerings will retire to Calais, there to live on Mrs Veneering’s diamonds (in which Mr Veneering, as a good husband, has from time to time invested considerable sums), and to relate to Neptune and others, how that, before Veneering retired from Parliament, the House of Commons was composed of himself and the six hundred and fifty-seven dearest and oldest friends he had in the world.
( 在解開人們是如何在面臨財務窘境還能生存的謎題,以及 ⋯⋯)
沒錯,沒看過前面,根本連作者在提到假公濟私一事時,也不知道參予者是誰,所有專有名詞也完全無法連貫。此段落出現在這本小說的結尾,也就是說,如 果沒有讀過前半部分,你就會看不懂他指的 the Universe 或 English parliamentary system 代表什麼,還有許多當代的術語。Dickens 的書是無法在短短半小時內就結束的,敘事者角度的轉換和所有修辭上的遊戲都是他的特點,想要好好享受這些文字樂趣,必定需要長時間的專注。
再來,我們回到 20 世紀,讀讀 Henry Green 在小說《Back》中描述一座墓園的段落:
For, climbing around and up these trees of mourning, was rose after rose after rose, while, here and there, the spray overburdened by the mass of flower, a live wreath lay fallen on a wreath of stone, or on a box in marble colder than this day, or onto frosted paper blooms which, under glass, marked each bed of earth wherein the dear departed encouraged life above in the green grass, the cypresses and in those roses gay and bright which, as still as this dark afternoon, stared at whosoever looked, or having their heads to droop, to grow stained, to die when their turn came.
(朵朵玫瑰攀繞著這些哀傷的樹,樹上的小支不堪負荷花朵的重量,風吹落花瓣靜落在石刻的大理石墳墓上⋯⋯)
這段文字會讓你知道一個訊息:「一但拿起了這本書,就別想輕易放下。」Green 的作品有某種迷人的特質。在書中,彷彿字句全被串連在一起,讓讀者走在一段又一段的文字流上,擱不下書,好像 Green 正在向我們抗議:「給自己留點安靜時光,讀我的書吧!」
內文刪減無所謂,確實讀進了一本書才重要
「在一本好的小說中,每個字都很重要,不容刪減。」Jay Caspian Kang 在近期一篇 New Yorker 得文章中提出此論點。不過,真的是如此嗎?
作家常常一再出版作品的修訂版,但其實讀者的閱讀感受並沒有多大的不同(有些人以 Thomas Hardy 、 Lawrence ,還有 Faulkner 為例)。許多讀者在長時間的閱讀過後,其實並不會特別記得某個段落或用字,甚至會在休息後重讀他們無法連貫的章節,試圖平衡整本書的概念,使自己能夠在放 下一本書時,了解自己到底在這段閱讀歷程中,讀進了什麼。
現今,Kang 的觀點越來越站不住腳。那麼,讓我來做個大膽的預測:具複雜性的韻文式小說會自行分解成一個又一個的小區塊,所以,儘管文字架構十分艱澀,其實也提供給讀者更多暫停的機會。至於其他流行小說,或是內文具有大量敘述結構的作品,則如上述所說,因為高重複性的關係,也使讀者能夠連貫作品的整體意象,不會因為失了一條線索,就看不懂結局。
當然,這些都是個人觀點,再好的理論,往往也有例外。
伸出手吧!拿本書,找自己的答案。■
文章來源:BuzzOrange 報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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