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美籍「學者」張冠李戴 妖言惑眾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決公布後,港大法律學院前教授戴大為指對判辭不提言論自由感驚訝,憂慮造成寒蟬效應云云。判決的法律理據,法院說得清清楚楚,「光時」有「港獨」意思而被告犯罪意圖明確,並且駕著插有「光時」標語的電單車衝向警員,危害警員生命。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犯案,跟言論自由有何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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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法律人士的歪理狡辯

一班原本聲稱「唔抗辯、唔反抗」嘅佔中罪犯被判刑之後,個個都開始諗計如何可以脫罪、可以唔使坐監。而佢哋嘅支持者亦都開始絞盡腦汁「幫手」。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今日就喺報章刊文提出,九位罪犯「在運動中的角色有限」;無獨有偶,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前兩日亦都講咗相同嘅概念,認為唔可以將79日嘅佔同期間嘅暴力事件,都「入嗮佢哋數」。囍雨就喺度諗,如果咁嘅邏輯都講得過去,咁如果一個人喺森林放火,又預知到可能會燒咗個森林,佢畀人拉果時可唔可以話自己只係燒咗一棵樹,森林大火唔關佢事呢?我哋嘅法治社會,又接唔接受呢啲歪理、狡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