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烈顯倫法官的「司法判詞」

早前有人為避罪責遠走英美尋求「庇護」,近期又有12名涉嫌干犯不同程度罪行的人士乘「大飛」著草潛逃往台灣,還有在「火燒活人」案現場叫囂、起哄、以粗言穢語辱罵事主的夫婦卻獲無罪釋放…筆者不諳法律,也無意妄加評論,但終歸要提出質疑:為何一些明明涉嫌嚴重罪行者,能獲准保釋?又或者保釋期間不必交出旅行證件?為何有的被告並無悔意,卻能獲法官輕判?甚或在判詞中還有讚揚被告的情況?如此這般,又如何令人對香港法治有敬畏之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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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司法覆核就要思考杜絕濫用

任何一個立意良好的制度,一旦被人濫用,也會造成惡果。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烈顯倫上周出席一個活動致辭時,直言「如果法律上有一個範疇需要紀律,那就是要規範司法覆核的申請」。烈顯倫身為香港資深法官,又在法律教育方面貢獻良多,一個在法律界如此有分量的人也忍不住要說說近年香港司法覆核出現的問題,可見情况令人擔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