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法治卸掉的「特赦」?
由修訂《逃犯條例》所引發的社會爭議,在經過幾次大型警民衝突之後,又再衍生、發酵出一系列深層次的問題,值得社會探討、深思。眼下,當政府提出對話、聽取民意的意願時,有學生代表就提出「特赦」、「永不追究」示威者等前提條件,無可否認,這些訴求的確也代表著社會一部分人的想法,筆者今天聽電台節目也留意到,有聽眾更以上世紀70年代的警廉衝突、最終港英政府宣布特赦涉貪警察為例,提出為何今天的港府不能以同樣的方式來處理示威者,以平息紛爭。對此意見,恕筆者不敢苟同,若硬要把當年的特赦當成「有先例可依」,筆者必須說,這一「先例」,恐怕是香港廉政史上的恥辱;它所代表的,是香港歷史上一段法治不彰的年代,最黑暗而無奈的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