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立法關係逹臨界點 內耗禍港

hk-friction

行政長官梁振英出席立法會答問大會,期間多次遇議員叫囂而草草離場。這場「史上第一次」提前結束的答問大會,引起各社會廣泛關注,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直指,現時行政立法關係緊張程度,已經到了臨界點,這令他很遺憾和痛心。他形容現時議會已經是半癱瘓,希望可以再考慮立法會的辯論議事程序。確實,行政立法的現狀已嚴重窒礙了政策的制定與實施,長遠來說將令香港陷入無休止的內耗,進一步削弱香港的整體競爭力。

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梁振英一開場發言時就表示,近年部分議員的行為,包括審議財政預算案時明言「拉布」,騎劫大多數議員和市民的意願,令人側目。早前立法會通過300多億元的臨時撥款,只是足以應付政府兩個月的開支,如果預算案遲遲未能通過,公共服務將受到影響。議員「拉布」擴至其他議題,在工務小組委員會和財委會都有議員提出大量修訂,嚴重拖慢審議進度。他說,擔心「拉布」已有常態化的趨勢,令立會出現大塞車,頻頻癱瘓議會,最終令有需要的市民受到影響。另外,近年來少數幾位議員經常在大會和其他會議上粗言侮罵出席的官員,包括不久前向財政司司長高喊粗鄙和侮辱性言詞,甚至近距離擲物,完全無視議會和官員的尊嚴,也嚴重窒礙議會運作。

「拉布」成常態癱瘓立會

這是一個事實,從梁振英上台以來,施政就一直受到重重阻撓,由上任之初的政府重組議案,到「雙辣招」草案等等,備受掣肘,無一順遂,不是在立法會擱淺,就是遭司法覆核,政策推一項「跪低」一項,既損害港府管治權威,又影響日後政策的推行。現在,「拉布」更成了立會的常態,幾個議員就可以令整個立法會癱瘓,甚至威脅到政府的施政運作。

三權分立、互相制衡,是現代民主社會的憲制運作原則和方式,香港的政制接近美國的「分權制衡」模式,行政與立法互為分權、互相牽制,因此行政立法之間存在張力,可以說是憲制之必然。我們慶幸香港有這樣的分權制衡模式。在《基本法》的政制框架之下,行政機關掌握推動政策及立法的主導權,包括制定及執行政策、編製預算、擬定法案等權力、政府提出的議案亦有權優先列入立法會議程;立法會則被賦予制衡及監察行政機關的權力,包括審核政府法案、監督特首施政、批准公共開支等實權。上述的制度安排,構成了香港「行政立法,互相制衡,互相配合」的憲制格局,行政機關提出的立法及財政撥款建議,要先經立法機關的批准及通過,才能夠正式實施。因此,行政及立法關係是否暢順,絕對是決定 政府能否落實有效管治的關鍵。

由於行政機關及立法機關互不統屬、互相制衡,政府需要努力爭取議員的支持,才能夠推動各項施政藍圖,行政及立法難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分歧及磨擦,這是可以理解的。而現在的問題是,三權制衡變成了三權內鬥、互相扯皮,甚至成為立法主導、司法獨大,行政如同小腳媳婦,動輒得咎,寸步難行。

《基本法》條文雖然沒有明文規定「行政主導」,但香港的政制設計卻有「行政主導」之實。香港的提案權在行政機關,政府議案可優先列入議程,而且政府提案只需要過半出席議員通過;立法會議員只能提私人條例草案,而且受到重重限制,所以凡是涉及公共開支或政府運作的事務,要先獲特首書面同意,議員提案須經分組點票。凡此種種都體現了「行政主導」的原則。

但現在幾個議員就可以「玩殘」政府,時不時令政府「跪低」,有時政府為求息事寧人,甚至不惜交出部分「行政主導」權換取立會通過有關法案,此舉形同飲鴆止渴,長久來說,助長了部分議員的氣焰,這必然會損害港府的管治權威,埋下無窮後患。

解決深層次矛盾才能緩解

現在,理順行政立法關係已經成為當務之急。一方面要求政府尊重立法會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傳統和程序,另一方面也需要議員表現出一定的議政素質。事實上,泛民的梁家傑和黃碧雲都認為議員在會議上,應遵守議會秩序,不應拋擲物品。

立法會監察行政的權力無可置疑,議員可以質詢監察政府,但一切要以合理文明方式進行。現時行政立法關係和政制的設計有關,但正如林煥光所言,不可透過吵鬧解決。要看到,行政立法關係並非此消彼長的「零和遊戲」,政府的良策獲立會及時通過落實,得分不僅是政府一方,同樣失分也不只是政府一方。當然問題的關鍵還在於是香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只有解決政改普選等根本性的矛盾,才可能徹底緩解行政立法之間的緊張關係,否則只能緣木求魚。■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