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設前海商事法院 涉港合同或適用香港法律

前海商事法院率先推行「獨任審判+調解評議+港籍陪審+專業審判」的複合模式,試行法官職業化改革。未來前海的涉港合同或可選擇適用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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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之為特區中「特區」的深圳前海,打算在多個方面嘗試推進改革。在司法方面,作為國家唯一批復的「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示範區」,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局長張備五月二十八日透露,前海商事法院將於今年年底前成立。

該法院會在多方面實施「先行先試」,率先推行「獨任審判+調解評議+港籍陪審+專業審判」的複合模式,試行法官職業化改革,並逐步建立以法官為核心的分類管理模式。

另據中國大陸媒體財新網報導,前海法庭庭長卞飛表示,深圳市人大起草了《前海涉港合同選擇適用香港法律若干規定》,正在推動全國人大的支持以深圳特區立法形式出台該規定。這意味著,一旦通過,未來前海的涉港合同或可選擇適用香港法律。目前,香港、深圳兩地律師資格互認工作也已取得實質性進展,香港律師可以在前海為境內外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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