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恐怖攻擊案宣判 3死刑1無期

發生在今年3月1日的雲南省會昆明火車站恐怖攻擊事件,造成31人死亡、141人輕重傷。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9月12日開庭審理本案,並對4名維吾爾族「疆獨」被告做出判決:以組織、領導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伊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以參加恐怖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帕提古麗.托合提(女性)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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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昆明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受宗教極端思想的影響,2013年12月以來,被告人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帕 提古麗.托合提和已被現場擊斃的阿卜杜熱伊木.庫爾班、艾合買提.阿比提、阿爾米亞.吐爾遜、盲沙爾.沙塔爾等八人夥同依明.毛拉、玉蘇甫.牙森、巴拉 提.阿卜杜賽麥提、艾力.伊敏、薩拉木.馬木提(該五人另案處理)相互邀約,逐步形成恐怖組織。該組織策劃在昆明火車站或個舊火車站以殺人方式實施暴力恐怖活動,並準備了刀具,製作了暴恐旗幟。

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達爾.艾海提、吐爾洪.托合尼亞孜、玉山.買買提因涉嫌偷越國境在雲南沙甸被民警逮捕。3月1日,因聯繫不上依斯 坎達爾.艾海提等人,阿卜杜熱伊木.庫爾班、艾合買提.阿比提、帕提古麗.托合提、阿爾米亞.吐爾遜、盲沙爾.沙塔爾即商定即日按原計劃在昆明火車站實施 暴力恐怖活動,五人遂攜帶作案工具,租車從沙甸到達昆明火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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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恐攻案現場

晚間9時12分許,五人持刀,從火車站臨時候車區開始,經站前廣場、第二售票區、售票大廳、小件寄存處等地,打出暴恐旗幟,肆意砍殺無辜群眾,導致31人死亡,141人受傷,其中40人系重傷。因抗拒抓捕,帕提古麗.托合提被民警開槍擊傷並抓獲,其餘四人被當場擊斃。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部分受害人或其親屬代表在內的三百餘名各界群眾旁聽了案件開庭審理。

為何疆獨分子會選擇雲南作案?反恐專家表示,新疆通往境外的通道,因為受高寒、高山等自然條件限制且邊防管控嚴厲,不像雲南的邊防線漫長,許多 邊境地區存在「一寨兩國」、「一家兩國」和「跨溝出國」的複雜性。而且部分接壤的國家因政府無力控制邊境民族地區,因此疆獨分子遂將雲南邊境視為外逃和潛 回的便利通道。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王宏偉表示,自去年天安門城樓的金水橋撞車事件後,中國可能再也沒有一個地方是遠離恐怖主義的安全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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