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禮打傘 佔中胡為延伸

張志剛: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兼行政會議成員

浸會大學畢業禮又遇上打傘事件,陳新滋校長拒絕頒發證書,並引用梁啟超名句來解釋他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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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的事件,已經不是第一次。過去大學頒授名譽博士學位,也曾招惹過一些是非。遠在三十多年前,個人在大學唸書時,也曾發生過。但抗議表態歸抗議表態,學生還是有規有矩,在場外進行,以不影響典禮進行為原則。但後來逐漸惡化,變本加厲,把抗議帶進會場,干擾秩序。但這始終是少數,得不到大多數學生和家長支持。

畢業禮舉傘 壽宴婚宴打傘否?

今次舉傘事件,和以前的抗議示威也有本質上的不同,以前是針對某個出席的人士。對大多數人而言,他們對人對事就算有不同意見,但兼聽包容,也對其他參與人士尊重,都不會贊成干擾典禮進行時的秩序。但就算有人明知故犯,還是有對象,有針對性。

但今次浸會大學的學生,在自己的畢業典禮舉傘,究竟是針對誰,是衝誰人來打傘?

現代社會,講究多極多元,所以意見一定紛紜,很難一致。政治上的、社會上的、經濟上的,不同人士都有不同觀點。要爭要辯,都應該對頭,有針對性。對香港政制有意見,那是政治問題,那是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負責的事,與浸會大學何干?與每年的畢業典禮何干?為何非要在畢業典禮上打傘?並且做出正常程序以外的事。如果畢業典禮要抗爭,要打傘,那父母長輩的生日壽宴應否打傘,朋友同事的婚宴應否打傘,去抗爭一番?

爭民主別霸路 礙上班市民

整件「佔中」事件,已經近乎「神憎鬼厭」,原因就是那些學生當了自己是救世主,當了自己是太上皇,自行其是,想做就做,連一些基本的道理也不顧。你要爭民主,那就爭民主,為何霸佔道路,讓上班的市民受影響,要多花一、兩小時上下班。你爭民主,跟旺角的商販、小巴司機、的士從業員又有何關係,為何要犧牲他們的正常收入來做你的政治本錢。這完全是不對口的胡作非為。而今次在畢業典禮上打傘,不過又是這種胡作非為的延伸,把一些無辜的人士,包括浸會大學的校方、畢業的學生和家長的利益犧牲了。這些胡作非為的人士,明知校方,其他學生和家長不會報復,也無法報復,他們就任意妄為,那和粵語長片上看到的惡霸有甚麼分別!

受高等教育 應懂兼聽包容

這些學生,好好歹歹是唸過高等教育,就算不知禮貌規矩,不懂兼聽包容,也應該稍懂邏輯道理。現在的情況,就是他們自己成為一個強權,一個超越法治、人情、道理的強權。我們對這些強權還應該容忍?作為一位教育家,一位大學校長,陳新滋教授在現時的政治氣氛下,仍然可以堅守原則立場,敢向這些惡霸強權說不,值得我們致敬。 ■

原文轉載自《香港經濟日報》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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