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香港法治「危如累卵」

大律師公會再次就佔中行動發表聲明,對有人呼籲群眾集體違抗法庭針對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出入口佔領行為的禁制令,感到極度憂慮,指本港法治必遭侵蝕,法治目前危如累卵,破在旦夕,質疑一旦失陷,將有違佔中運動初衷,更不點名批評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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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日前於電台節目提及,即使佔領者不遵從禁制令,亦只是民事上損害他人法律權益,未至於非法。大律師公會不點名批評某位學者所說,僅僅違反法庭就民事訴訟所頒的命令,算不上挑戰法治之說,認為是誤導公眾。該會又不點名批評民主黨何俊仁及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公民黨余若薇等具法律專業資格的政治人物,對各方就持續佔領行動有違法庭命令的批評不以為然,等同鼓勵市民無視法庭命令,公會完全不認同其取態。

聲明指出,包括大律師公會在內,即使很多人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在公民及政治權利方面施加不合理限制,都不等同市民有權走向極端,集體違抗法庭命令。公會認為法治並非「你做初一我做十五」,指這無異於擅自執法,可令社會逐漸陷入「無法」狀態。公會尤其關注群眾集體違抗法庭命令,以此作政治談判籌碼。

公會又引述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夏正民就民間電台一案判詞,提及香港奉行法治,「不論是充滿了崇高理想的一群,抑或是追求卑微利益的一群,都受到法律管治和約束……即使在良心的基礎上,法律亦不能容許以個人選擇,來決定是否服從法院命令。」

公會強調沒單純因佔領行為可能違法,而一概作出譴責。公會認為人民為追求政治理想,而依賴公民抗命這一哲學概念,藉詞「政治問題,政治解決」,而完全避過「法治」,等同說歪理,勢將成就一個全由運動參與者自行決定的「法治無人領域」。

公會指出,任何人都必須遵從法庭禁制令,法庭的尊嚴及權威是法治的基石,當群眾故意集體協力違抗,必然引致直接冒犯法治的惡果。

大律師公會認為,若不認同禁制令,應向法庭申請撤銷命令,循法律途徑解決,法治對香港來說,肯定是一隻不能摔破的雞蛋。公會指如今法治「危如累卵,破在旦夕」,反問「倘若法治失陷,又是否運動的初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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