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改方案出爐,降低參選門檻、增強選舉競爭性是其中的最大亮點。目前,仍有泛民議員為此拖延,聲言會投反對票,又向市民傳遞「今次不要,下次更好」的想法。這種固執的行徑非為理智,實為自私之舉。
這次是民主向前邁進的一大步。大家都明白普選是一個極具爭議的話題,其實,這是國家大事,而非香港的地區問題。社會上不同政治人物均有不同的立場和意見,但筆者認為,投票的權力不應落在泛民議員手上,而在香港市民手上,現在泛民所說的存在主觀的缺點,一直以幻想來誤導市民,令市民以為今次不要,下次推出的方案就會更好。事實上,要推行政改,並非一場說推便推的易事,實是經過嚴肅的程序,其中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行政長官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報告,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兩個選舉產生辦法是否須要修改;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是否須要進行修改;三、特區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改議案,並經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四、行政長官同意經立法會通過的議案;五、行政長官把有關法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予以通過或備案。
大家不妨想想,今次公布的普選方案合憲、合法、合情、合理,而且已增加民主成分,方案不僅嚴格遵從人大8.31決定框架,還把特首參選人的入閘門檻大幅降低,由現時需要150名提名委員會委員提名降低至120名;還增加參選空間,任何符合《基本法》規定資格的人,都可以向提名委員會委員爭取提名,入閘參選更容易。
其次,為了容許更多人參與選舉,予提名委員會有較多選擇,方案建議每名委員只可推薦一名參選人,並設立現行制度沒有的推薦上限,每名參選人可獲得的委員推薦數目上限為240名,安排令最少有5個和最多有10個參選名額。
假如下次要重新啟動政改,先要得當屆特首有意願啟動,再獲中央同意、立法會同意。但誰能保證一定比現在這個方案更寬鬆?即使重新啟動政改,筆者相信中央仍會從大局與國家安全的角度考慮問題。還有是仍須過立法會的一關。我們要明白,不只泛民有否決權,建制派亦有否決權,假如出台的方案過於寬鬆,看到非愛國人士也可以出閘的話,40多位建制派議員亦有否決權。
再說,從經濟角度看,工商界早於《基本法》起草階段已擔心社會主義會取代資本主義,目前香港有逾100萬生活在貧窮線下的市民,假如候選人在普選中集中吸納此類選票,那麼當選後一定大開水喉,於是工商界議員一定否決方案。可見,不只泛民擁有否決權,建制派與工商界同樣擁有否決權。我們細想,目前的方案是最實際可行的方案,行政長官普選安排是香港開埠以來,亦是有史以來最民主的制度,這個制度讓全港500萬合資格選民可以在2017年有歷史性第一次以「一人一票」選出下一任行政長官。
儘管,早年《基本法》起草階段時已有工商界人士擔心,推行普選或會衍生福利主義;然而,工商界也明白顧全大局的重要,審視一種制度,應該從香港整體的福祉角度出發。這次的飛躍,得益的是所有港人,要落實普選,就必須在《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基礎上尋求共識。希望掌握關鍵少數票的泛民議員,可以放下個人的政治利益,不要幻想中央會在底線上讓步。大家應以大局為重,求同存異,讓政改通過,給普選放行。■
原文轉載自《信報財經新聞》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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