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香港的司法界是受人尊崇的界别,無論是律師,大律師,裁判官,法官,律政部檢控專員,都是受市民愛戴和備受尊敬的行業和人物,但今日呢?
自佔中一役開始,市民看到大狀黨梁家傑和余若薇,及民主黨何俊仁及涂謹申等為激青搖旗吶喊,港大法律學院戴耀廷為佔中三子發起人之一,大狀黨楊岳橋為旺角暴徒申訴,好像香港很多動亂事件都與法律界泛民派人物有千絲萬縷關係。
以往大律師李柱銘常去英美國會出席聽証會,指控香港民主和自由在倒退中,香港實情是否如此?
屈穎姸在她的一篇文章「死於法治」,她不畏權威指出,「法治精神」過往是金漆招牌,市民對法官像神一般的敬畏,漸漸忘記他們也是人。
當市民看見旺角暴亂主事人黄台仰被法官判保釋候審,猶記這位憤青在旺角暴亂時向暴徒們大聲疾呼「我哋玩大佢」,然後看到他微笑離開法院,在一些黑衣大漢擁護下,魔鬼重回人間。
市民憤怒咆哮之聲,會傳到這位法官耳中嗎?
市民不禁要問,法律對暴行完全失却阻嚇作用,法院仍是申張正義的地方嗎?
更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律政司發表聲明,「在没有確實証據的情况下批評司法人員偏頗,或猜度他們的政治取向,對維護香港的司法獨立並無裨益」。
香港大律師公會亦發言,「不恰當的評論可令人對司法獨立產生無根據和不必要的懷疑」。
官字两個口,市民怎敢說不,否則被控藐視法庭或法官,該當何罪!
如果再有無知婦孺問,那些洋人法官或大律師懂中文,或識聽粤語或國語嗎?則更是罪加一等。
我曾在希臘和羅馬看過那些頹坦敗瓦的廢墟,當時推想昔日這些廢墟都是金碧輝輝的神殿,原來神殿都有倒塌的一日,雖然令人唏噓,但又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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