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定「取消議員資格」 梁頌恆游蕙禎上訴

引起中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的香港立法會宣誓風波,香港高等法院周三(11月15日)下午做出裁決。梁頌恆、游蕙禎議員資格自10月12日起取消,議席懸空。
梁頌恆和游蕙禎晚上召開記者會表示,計劃周三(16日)就裁決提出上訴,「哪怕上訴至終審法院」,也會同時申請禁制令,禁止政府懸空議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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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預計官司會花費500萬港元,可能會破產,或會用眾籌方式籌集資金。

當被問及上訴理據,梁頌恆表示,「釋法昰無效,立法機關事務不能被干預」,強調自己有充分的上訴理據。

二人補充,在上訴同時會申請禁制令, 禁止政府懸空議席,因「上訴進行中」,要等及司法程序完成才可以進行補選。

由香港特首梁振英及律政司在10月18日提出,針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對梁頌恆、游蕙禎兩人能夠再次宣誓之裁決的司法覆核,本周三由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宣讀判詞。

根據香港媒體報道,判決書中寫到,兩人在10月12日宣誓已違反《基本法》與《宣誓及聲明條例》。法庭並頒布禁制令,禁止兩人進出立法會,禁止兩人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
法庭亦禁止立法會主席再次做宣誓見證。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近18時會見傳媒時表示,他尊重法庭判決,希望香港社會和立法會能盡快從風波中落幕步上正軌。

主審法官區慶祥在判決書中說,無論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有否「釋法」,判決都是一樣。香港前立法會議員、「民主思路」召集人同時也是資深大律師的湯家驊也表示,今次判決沒有受到釋法影響,不論釋法與否,梁、遊兩人的判決結果都一樣是會被取消資格。

至於其他二次宣誓的議員是否會循同樣司法覆核途徑被取消資格?湯家驊認為,不同案件會有不同判決結果。

游蕙禎在法庭外對傳媒表示,她和她的助理已被禁止進入立法會。她強調,她與梁頌恆是在今年9月經過民眾以民主投選出的議員,現在被法院取消議員資格,「我想大家都心中有數這是個什麼樣的社會。」

梁頌恆對媒體簡短表示,他現在心情很平靜,被取消資格是意料之中,但他不後悔做過的事。

根據11月7日中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當天, 就《基本法》第104條釋法的結果,宣誓人拒絕宣誓,即喪失就任該條所列相應公職的資格。宣誓人故意宣讀與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誠、不莊重的方式宣誓,也屬於拒絕宣誓,所作宣誓無效,宣誓人即喪失就任相應公職的資格。

文本又說,宣誓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監誓人面前進行。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宣誓;對不符合本解釋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無效宣誓,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在司法覆核案審訊期間由人大常委會進行釋法,引發部分香港市民認為北京干預香港「一國兩制」法治的質疑聲浪。

香港對釋法的意見分歧。11月6日,由民間人權陣線組織的「反釋法」遊行,主辦單位稱有1.1萬人參與。11月13日,由「反港獨撐釋法」聯盟舉辦的「撐釋法」遊行,主辦單位稱有4萬多人集會。

釋法隔日(11月8日),法律界人士身穿黑衣,由高等法院至終審法院「反釋法黑衣靜默遊行」,主辦單位稱有3000多人參與遊行。

事件時間軸

釋法起因於青年新政議員梁頌恆、游蕙禎10月12日 在立法會宣誓時「宣揚港獨」,且誓詞「辱華」。

10月18日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裁定宣示無效,同日政府部門律政司提出司法覆核,推翻梁君彥批准兩名議員再宣誓的裁決,以及申請臨時禁制令,禁止兩人再宣誓。

10月19日原訂再度宣誓時,親北京建制派議員集體離席, 人數不足而流會,梁、遊兩人無法宣誓。

10月26日立法會開會前,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暫緩兩人宣誓以等待香港高等法院的司法覆核判決。但當日梁頌恆、游蕙禎兩人仍在民主派議員的護送之下 強行進入議會宣誓。

11月2日,兩人 再度嘗試進入立法會宣誓,被保安人員帶離現場。

11月3日,高等法院就 司法覆核案開審。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餘若海一開始即表示政府並無向中央尋求人大釋法,認為是否具議員資格一事應由香港法院處理。當日庭訊,梁、遊兩人議席的有效性未獲最終裁決。■

原文轉載自《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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