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段時間西方的兩場政治運作讓西方知識界大跌眼鏡,英國退歐公投讓人們體驗到了「民主」的苦澀,而特朗普當選美國總統又鼓噪出一波新的批評「民粹主義」的浪潮。在此背景下,部分學者也開始試圖反思民主體制本身的正當性,喬治城大學麥克多諾商學院副教授傑森·布倫南(Jason Brennan)就是其中一位。在他今年出版的新書《反對民主》中,他提倡一種「智者治國」(epistocracy)模式,反對普遍的選舉民主。為此,法意特意編譯了布倫南在萬古雜誌(aeon)發表的一篇文章《投票權應限制在有知識的人之間》(The right to vote should be restricted to those with knowledge)。在這篇文章中,作者提倡一種「智者治國」的模式,並回應了其他人的批評。
1、智者治國(epistocracy)及其制度構建
作者指出,為了克服普遍平等的民主制度的缺陷,應該提倡「智者治國」。他指出,「智者治國」一詞翻譯自希臘詞epistocracy,其中episto意指智者,cracy意指管理、控制。智者治國並非要否定民主制,而是改善之。它在堅持民主制相關制度、賦予每位公民以平等投票權的基礎上,依據知識和能力分配政治權力。
這並不是意味着具有更多知識的人就應當掌握政治權力,而是說無知者不應當掌握政策的決定權。政治是一門高超的技藝,而許多人並未掌握。一份權威的研究表明,如果投票者更加知情,他們會做出不一樣的選擇。投票者固然都希望國家越來越好,但選舉要求的不僅僅是一顆愛國心,還要求公民掌握他們所缺乏的社科知識。儘管有一些知道得很多,但更多的投票者一無所知,有些則比一無所知更無知。自由共和制下的「智者治國」的目標就是克服民主制的弊端,縮減無知者的權力,增加智者的權力。
在此基礎上,作者列舉了三種「智者治國」的制度構建方式:一是要求公民通過基礎政治知識的測試。二是賦予每位公民以基礎的投票權,但通過基礎政治知識測試的人可以擁有更大的投票權。三是允許通過民主方式制定法律,但也保留一些專家否定「劣法」的權力。比如,一些經濟專家可以擁有否定《房租管制法》的權力,就如同最高法院宣布法律違憲的權力。目前較適合且迫切的方式是允許公民行使選舉權的同時要求他們完成基礎政治知識測試,如此便能使公民在更加理性和知情的基礎上做出決定。
2、對「智者治國」的質疑
作者列舉了對智者治國模式的多個質疑。最大的質疑是,基礎政治能力和知識是如何定義的,由誰定義的。如果自私的政治家將政治能力測試作為謀求私利的手段,那麼這將是民主制度的災難。對此,作者認為那些既存的並廣為接受的測試是一種較優的選擇。例如,美國公民測試、美國學習選舉機構使用了60年的測試,其中包括的問題主要如下:誰是美國現任總統?聯邦預算中支出最大的項目是什麼?這些問題答案無爭議而有價值,掌握這些政治常識無疑對選舉有莫大的意義。
第二個質疑認為這不吻合民主人人平等的理念。但作者指出,人們把選舉權看作是公民權的象徵,以此來驗證國家是否真得把自己當成一份子。但人們大可不必如此看重公民權,其實公民權並不比律師證、醫生執業資格證意味着更多。即使美國政府不給人們頒發這些證,也並不意味着某些人就低人一等。
第三個質疑認為只有平等的選舉權才可以促使政府回應人們的利益訴求。但在作者看來,這種觀點毫無道理。「我們(we)」投票可以對選舉結果產生影響,但「個人」投票則無足輕重。就如桑德斯所言,「在民主制度中,個人的影響力微乎其微,爭取平等就彷彿在搶麵包屑而非麵包片。」
第四個質疑認為某些群體如富有的白人比其他群體如黑人婦女,更有可能通過基礎政治知識測試。這加深了人們的憂慮:「智者治國」可能成為某些群體謀利的工具。但作者指出,這種擔憂在某種程度上被放大了。政治學家發現,只要個人投票者的影響力越是微乎其微,他們就越有可能為公共利益而非個人利益投票。
最後作者指出,無法否認,任何「智者治國」制度都有可能被濫用,民主制度亦然。但更重要的問題是,哪一個制度能夠運行得最好。作者最後強調,「智者治國」並不等同於精英、技術官僚和哲人王的統治,它是一個改良民主的方式,目的不過是避免知者被無知者所拋棄。■
編譯文章:Jason Brennan, The right to vote should be restricted to those with knowledge;
文章來源:aeon官網;
網絡鏈接:https://aeon.co/ideas/the-right-to-vote-should-be-restricted-to-those-with-knowle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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