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唐納在對遼寧號過台灣海峽時說,只要符合法律並在國際水域運行,美國認為沒有問題。但當記者追問台灣海峽是否為國際水域時,唐納卻稱「我不確定」。而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1月11日表示,台灣海峽是大陸與台灣共享的國際水道,所以遼寧艦訓練過程中往返台灣海峽是正常的,對兩岸關係不會有任何影響。
台灣海峽到底算不算國際水域?中美兩國表達為啥不一致?台灣海峽又是不是內海呢?
什麼是內海?渤海就是內海?為啥渤海是內海呢?因為,在政治地理的概念中,內海是指領海基線向內一側的全部海水,包括:(1)海灣、海峽、河口灣; (2)領海基線與海岸之間的海域;(3)被陸地所包圍或通過狹窄水道連接海洋的海域。渤海恰恰符合這樣的定義。
渤海為啥就符合這樣的定義呢?因為這個規則是中國率先欽定並在後來被國際認可的。中國在1958年9月4日,即1958年8月23日開始炮擊封鎖金門持續10天後,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播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領海線聲明」,這個「聲明」的中心點,是宣布中國領海寬度為12海里,一切外國飛機和軍用船舶,未經中國政府許可,不得進入中國領海及其上空。
這個領海基線,還是毛主席提出來的。9月3日,從北戴河回到北京的毛澤東於9月3日晚突然提出,福建前線自9月4日起停止炮擊3天,以觀各方動態,同時宣布領海基線。此時停止炮擊並提出領海界線,是毛澤東經長期深思熟慮后做出的又一項重大戰略決策。
我們知道,西方國家早就有領海基線。國際上有個《海牙協議》,以3海里為領海線,由來是18世紀末大炮的射程約為3海里,西方國家就採用以海岸炮台的有效射程距離為領海的寬度。中國一直以來不重視海洋,清末到民國時期連本土都保護不住就更別說領海了,所以哪怕中國有一萬多公里的海岸線也還是沒有領海界線,外國船隻也就可以橫衝直撞地來去無阻。新中國成立之初,雖然這是有研究,但1950年是朝鮮戰爭,國民黨軍隊又對大陸沿海進行封鎖,我國當時還沒有海軍,這事一直擱置,直到1955年之後隨着朝鮮戰爭結束,國家經濟建設發展及沿海緊張局勢緩和后,才再次提上日程。1958年夏天,毛主席考慮炮擊金門其中考慮因素之一就是要提出領海基線問題。
雖然,領海基線越寬越好,但在當時的嚴峻形勢下,如果只是宣布領海基線而沒有保護能力,那相當於自己定個主權線隨便他國踐踏,空談終究誤國。而且,由於中國海上鄰國也不少,過寬的領海基線會引發更多國際爭端,在當時也會被美國利用反華,對中國不利。
那麼,為啥最後中國將領海基線定為12海里呢?主要三個原因:
一、渤海海峽從中間的島嶼到大陸領土最遠的距離需要超過40公里,至少需要兩個12海里也就是24海里才能在法律上將渤海定為中國內海,所以將渤海定位內海至少需要12海里的領海基線。
二、當時中國的大炮射程就是12海里。
三、蘇聯曾宣布12海里作為領海基線,印尼、印度和一些非洲、拉美國家都持支持態度。
所以,中國用12海里來宣布領海既能保護自己最大利益,也不會再國際上引起太大麻煩,帝國主義也不會因此和中國開戰,而且這些領海還能再中國的國防力量保護之下。當然,這麼一來中國炮擊金門也就理直氣壯、名正言順了。而且,如果誰敢挑戰中國12海里的領海,中國就讓其嘗嘗炮擊金門的滋味。
中國提出12海里的領海基線后,雖然包括英國、日本等西方國家不承認,但自此也沒人敢再進中國12海里了。1972年後,美國為了推動航行自由,積極推動海洋法公約的談判,並最終在1973年召開了第三次海洋法會議第一期會議,開始就海洋法進行規範。經過九年的艱苦談判,新的海洋法公約(即《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1982年4月30日在第三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第十一期會議上通過。經磋商,根據大多數國家意見通過的《公約》規定為,「每一個國家有權確定其領海的寬度,直至從按照本公約確定的基線量起不超過12海里的界限為止」。這個12海里,就是參照中國的領海來定的。
不過,美國這個國家是極其狡猾的,他最初是國際海洋法公約最主要的推動者和主導者,主要規則的設定、議題的設置都是美國做的,但當協議談好之後,大家都簽了字,美國國會卻通不過,無法在美國成為法律。於是,美國自己的政府和軍隊平時默認12海里領海,但當國際海洋法公約與自己國家利益衝突時就繞開國際海洋法公約。霸權是什麼?霸權就是自己主導制定的法律自己不遵守,要凌駕於世界法之上,美國就是這麼乾的。
國際海洋法公約除了規定了領海之外,還規定了在領海之外相關主權國家可以再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什麼是專屬經濟區呢?就是說,這一區域內沿海國對其自然資源享有主權權利和其他管轄權,而其他國家享有航行、飛越自由等,但這種自由應適當顧及沿海國的權利和義務,並應遵守沿海國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規定和其他國際法規則所制定的法律和規章。
對照國際海洋法公約,台灣海峽算不算內海呢?顯然不算。台灣海峽內從我國沿海陸地和台灣島沿海陸地向台灣海峽延伸12海里算我國領海,中間的部分就是國際航道,是國際水域。當然,這裡也屬於我國的專屬經濟區。直白說,台灣海峽除了領海部分都屬於國際海域,但也是我國的專屬經濟區,中國擁有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的所有關於專屬經濟區的管轄權,中國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制定的相關國內法是管轄台灣海峽的法律。
那麼,難道美國國務院發言人不知道台灣海峽是不是國際水域?哪些地方屬於國際水域?為啥發言人唐納稱「我不確定」?反而是中國外交部副部長當天明確表示「台灣海峽是大陸與台灣共享的國際水道」?這其中各自的內涵側重點在哪裡?博弈和較量點在哪裡呢?,這其中着實是中美兩國的「暗戰」。
如果大家注意,會發現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打了個擦邊球,他說「只要符合法律並在國際水域運行,美國認為沒有問題」。他之所以這麼說,內涵是美國艦船航行的地方都是符合法律的國際水域,所以美國的軍艦到哪裡都沒問題。然而,由於美國沒有承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那麼他不想主動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去看待台灣海峽,而是把皮球踢給了大陸和台灣。直白說,就是你們去爭吧,鷸蚌相爭美國可以漁翁得利。所以,他說「我不確定」。另外,這個「我不確定」背後,其內涵也有不承認這裡屬於中國的專屬經濟區的意思,也就是說美國想怎樣就怎樣,中國不能拿國際海洋法公約在未來去規範美國在台灣海峽的行為。
中國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同一天明確表示「台灣海峽是大陸與台灣共享的國際水道」,並表示不影響兩岸關係,就是要搶輿論話語權。一方面,無論是大陸還是台灣都是一個中國,這也就意味着台灣海峽雖然不是內海,但卻實打實是中國的專屬經濟區。那麼,根據國際海洋法公約,這裡艦船、飛機雖然都可以通過,但都只能無公害通過,必須接受國際海洋法公約及中國基於國際海洋法公約制定的國內法的管理和約束。譬如,等兩岸一統后,這裡將會變成中國的防空識別區,那麼飛機從這裡通過得向中國「自報家門」,軍艦要從這裡通過必須是無害通過,不能有任何危害到中國國家安全的行為。換句話說,就是必須接受中國的管理。與此同時,外交部副部長劉振民的表述,也是在安撫對岸民心,不要過於激動,不要上美國的當。當然,警告蔡英文政府的意味也在裡邊。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外交戰線的很多措辭看似平淡無奇,實則背後都藏着殺機,搞不好就會落人口實或將自己置於不利境地。而雙方這種過招,實則都是考慮未來長遠利益,在爭奪未來的輿論話語權和規則制定權。這種暗戰,每天都發生在外交戰線。
中美較量未來還將繼續,但中美之間在中國家門口的博弈美國必然敗北,沒有第二種可能。就像一位戰友留言說:1996年,美國第七艦隊公然進入台灣海峽,威脅大陸放棄武統。20年後,2017年,中國航母編隊進入台灣海峽,宣示武統實力,第七艦隊卻不見蹤影。
誰是主人,誰是過客,一目了然!
中華民族,正在雄起!東方巨龍正在騰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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