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檢控?

原來警方拘捕犯案和違法人士,就是「清算異己」,「無理拘控」,「政治檢控」。


看見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聲明「強烈譴責梁振英借法律之名清算異己」,不禁感嘆這些泛民議員己無是非忠奸之分,他們其中有法律界人士,竟然同意撰寫和刋登此篇文章。

他們認為警方上門拘捕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及3名前助理是無理,而涉及反釋法遊行的香港眾志、社民連、大專政改關注組、前學聯等9人被拘捕,亦算是政治檢控。

他們稱警方拘捕行動是梁振英在離任前的「大搜捕」,並稱警方成為當權者箝制言論和思想自由的政治工具,如果日後所有殺人放火搶刼犯法者在被捕時,帶上黃絲巾,袋中有「支持真普選」的單張,然後高呼打倒梁振英「政治迫害」,警方就不敢拘控,試想這將會是什麽樣的社會。這批泛民議員竟然夠膽要求梁振英政府「立即停止政治檢控,撤銷對政治異見者的無理拘控」。

市民大眾有目共睹這批違法者在佔中時囂張狂妄態度,當時他們視法律如無物,令全港市民飽受生活不便,甚至經營生意者都大受打擊,市民不向他們索賠己算他們夠運,現今這些立法議員竟然為他們犯罪行為開脫,公道何在?天理何在?法律何在?這些議員怎能向他們的選民交代?

這些泛民議員是否以「防止香港人爭取民主的空間一步一步地收窄」為理由,就可以呼籲全港市民罷工罷市,市民毋須遵守法律精神,這就是泛民議員常常揮動的「爭取民主自由人權」大旗可高於一切?

請大家記住這25位聯署立法議員名字,因為他們的「理想」是凌駕於大家追求安居樂業社會繁榮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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