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議員在屋邨內橫行霸道 這叫做「民意代表」?

「熱血公民」主席鄭松泰在未獲業主房屋署批准情況下,強行在自己位於青衣長亨邨議員辦事處的外牆上畫畫,違反租約條款,最後房署和有關的物業管理公司多次促請對方還原外牆無效後,派員將外牆還原,並要求對方負責有關的費用。


鄭松泰在立法議事堂內,將區旗和國旗倒插,己是「名震四方」,這位大學講師往日只是誤人子弟,今日卻是以身試法,視法律如無物,以為自己是無人不識「大人物」,在屋邨內任意塗鴉,房署怎能干預,否則日后定必在立法局內刻意留難房署官員,問你怕未!

不僅如此,他現今惡人先告狀,聲大夾惡,聲稱房署「無事生非」,更煽動其支持者向當局「舉報」公共屋邨的外牆壁畫或塗鴉,以搜集証據,説明房屋署過往管理無方,這次房署動作只是特意針對他本人而已。

鄭松泰在自己的FB發文,承認自己的確是在未獲批准的情況下繪畫,但就聲稱自己的申請「被拖延」一個月,所以「畫住先」,又稱其申請最後是被「無理否決」云云。

房署發言人反駁,房署只是將單位的室內租予承租人,並不包括外牆,而租約也訂明承租人不得在該樓宇外任何部分張貼、促使或容許他人張貼海報、廣告或陳設招牌。
市民大眾看完這段新聞小插曲,請問有何感想?他的選民會否怨自己有眼無珠。長毛長期霸佔居屋,作為「富戶」卻享有特權,全港市民會否覺得部份立法議員胡作非為,質素低劣,這種「垃圾議員」有礙觀瞻,影響市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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