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暴力革命 等於自我虐殺
四十多名示威者被控「暴動罪」,有反對派政客形容示威者連「死都不怕」,那麼他們會怕法律制裁嗎?果然,你拘捕我的人,我圍堵你的警署;過百示威者在警署外叫囂「放人!放人!」,期間追打警察,把警員逼得要取出槍枝,以示阻嚇,否則恐怕脫不了身!這些示威者仇警程度可以想像,但示威者的手段的確也愈來愈暴力、極端,像是就算摧毀「法治」也在所不計?他們常說「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但他們從不與「暴力」割席,往往以極度粗暴語言和暴力行為,表達不滿以及阻止他人表達意見,無視法紀。難道他們才是「法律」?其他異見者要仰仗他們臉色、任由他們以各種各樣的暴行虐殺我們的自由、我們的社會及生活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