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被迫暫緩修例 建制規則難再運作

施永青

在反對派的全面動員下,林鄭政府終於受不住群眾壓力,決定暫緩《逃犯條例》的修例,暫時不再把條例草案拿上立法會二讀。今次反對派可謂大獲全勝;可是香港的建制派卻又一次受到嚴重的破壞;其引致的後果可能遠比人們想像中嚴重。

所謂建制,其實是指一個社會為了和平地有規有矩地正常運作而建立起的一套規章制度。沒有這套規章制度,社會上的矛盾就可能要訴諸暴力才能解決,或起碼要靠人多勢眾去顯示實力。這會令社會不斷出現動盪,而不能依賴一套行之有效的既有程序。

人類自合群生活以來,就需要有建制,最原始的建制就是圖騰與禁忌,透過樹立權威與限制,令族長與巫師在族群不同領域的生活中有至高無上的話語權。這樣才可以避免族群落入無休止的互相爭拗之中。浪費了族群的精力與資源。

發展到今天,不同的人類社會仍存在着不同的建制,有政教合一的,有威權專政的,亦有民主憲制的。 我自己最喜歡的當然是後者,但我明白,建制演變成甚麼樣子,受到歷史發展,宗教文化,與經濟水平所制約,不宜強行干預。美國佔領了阿富汗這麼多年都沒法重塑阿富汗的建制就是這個道理。

在回歸前,香港大部分時間行殖民地威權政治。英女皇被稱為「事頭婆」,就是因為皇室制誥在香港的建制上擁有絕對的威權,英國是知道中國一定會收回香港主權後,才在香港引入代議政制的。

回歸後,這套代議政制被加入基本法的內容,在有些人眼中雖顯得有點不倫不類,但起碼是和平渡過,大部分人都生活過來。在別的地方,建制的變更很多時都得通過暴力,人民付出的代價遠比香港回歸多,所以我對這套即使不太完善的建制依然十分珍惜。

所以當《逃犯條例》的修訂被提出來的時候,我雖然明白社會對此有很大的爭議,但我仍希望爭議可透過現有的建制進行——在議會內進行辯論,再作修訂,甚至予以否決。反對派大可以遊說不同派別的議員都來支持他們。

然而,反對派卻不是這樣做,他們以議會已被建制派操控為由(其實所有議會都有機會出現多數黨),決定捨正道而忽由,改用組織群眾上街的方法向政府施壓,手法與毛澤東對付劉少奇的一樣——黨內投票會輸給劉少奇,所以組織紅衛兵造反。

在我看來,通過《逃犯條例》即使出現反對派想像出來的不良後果,對香港所能造成的破壞亦不如把香港現有的建制一把拉倒。不行現有的建制,今後香港可以行哪一種制度呢?重新搭建由誰來主持呢?不要說中共必然插手,就算交由反對派自行重建,他們有這種能力嗎?佔中期間,他們就一直沒法用他們推崇的民主方法,選出一個領導班子,遑論重建一套社會各方都能接受的新建制。以香港反對派現有的政治識見,很難放心讓他們為社會做這麼重大的政治手術。■

轉載:《AM730》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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