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長購10支「鐳射筆」被捕 警指有合理懷疑作出拘捕

浸大學生會長方仲賢六日晚購買「鐳射筆」(觀星筆,也稱為死光筆)時,被指藏有攻擊性武器被捕。其後約千名示威者在深水埗警署外要求放人,被防暴警察釋放催淚彈驅散。

警方指,五名三合會及有組織調查科休班探員,路過鴨寮街期間截查一名男子,在他身上搜出10支長約18厘米、形狀類似電筒的「鐳射筆」,以藏有攻擊性武器將他拘捕。疑犯被捕後表示身體不適,現正在明愛醫院接受治療。

警方指疑犯被截查時一言不發,嘗試逃走,警方是根據他的反應,以及搜出的鐳射筆,在合理懷疑下將他拘捕。

亂港暴徒在連月示威衝突中,屢次惡意以高功率鐳射筆照射警員雙目,損害執法人員視力。深水埗鴨寮街不少店舖中,均可輕易購得功率高達5000毫瓦以上、足以射盲眼的「鐳射筆」,最少500元便有交易。

專家測試,一支高功率「鐳射筆」十秒內便能令氣球爆開,連魚眼亦輕易燒熟。眼科醫生直指,若被高功率「鐳射筆」直射眼睛,少於0.1秒已足以致盲。法律界人士亦警告,用高功率鐳射筆有目的地向目標人士照射,更可構成刑事罪。

警方指,鐳射筆本身不一定用作攻擊性用途,但任何人用以攻擊他人,亦可將之歸類為攻擊性武器。近日示威中,已有警務人員被鐳射光照射後感不適甚至受傷。

無巧不成書,《蘋果日報》在2015年5月16日的頭版報道,標題是《法例無監管,fb鴨寮街有售,高危激光筆,一秒射盲眼》內文講述這些激光筆、鐳射槍的殺傷性,又訪問學者,話人眼球如膠袋厚度,在試驗中一秒就被激光筆射穿,並用豬皮做實驗,十多秒就射到豬皮穿孔,證明這些激光筆極度危險。既然如《蘋果日報》所言一秒可以射盲眼,當然有攻擊性了。

示威者不斷用「鐳射筆」照射警察,這種東西已被慣常用作攻擊性武器。有法律界人仕指出,牛肉刀本來是用作切肉,但黑社會經常用牛肉刀斬人,所以不能以物品的原始用途作辯解,要看涉嫌者如何使用,黑社會人物身藏牛肉刀,和肉檔東主買牛肉刀去檔口,情況不一樣。你買一把牛肉刀自用,法庭還容易相信。但你不是廚師也不是肉檔東主,你去買10把牛肉刀,遇上警員截查時想離開,就極度可疑了。一般人為什麼要買十把牛肉刀? 同樣道理,一般人若用「鐳射筆」來觀星,為何要買十把那麼多?

香港是法治社會,上庭睇證據,如今的狀況等如你袋住十把牛肉刀出街被警察拘捕,就睇你有無證據反證你有合理用途了。

近日示威者用「鐳射筆」」攻擊他人的情況,愈來愈惡劣,不止攻擊警察,包圍黃大仙警察宿舍時也用來照射樓上的居民,隨時對不懂得避開的小孩造成永久性傷害。連一般網民也懂得說,「那些人說激光筆不是武器,不如你企定定等我用枝筆照下你隻眼好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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