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民的理論基礎太薄弱,我們要用四個小段落去恥笑廢青及反對派的愚昧,他們不止缺乏政治上的分析能力也沒有中國人的身份認同,他們的反智程度也的確令人膛目結舌,只有倒果為因及雙重標準的去氧核糖核酸 DNA,枉稱為人類!
其一:卧底的合法性
既然黑曱甴用上粉紅濾罐的三M防毒面具,又套上口罩行兇,最好的方法當然是誘捕,這一次在警方的拘捕行動中並不能稱為「臥底行動」,全是誘捕涉嫌人的手段,英文是Decoy,單次性的行動與卧底行動絕對有所分別,從簡:分別就是行動長短,重覆性或長期潛伏稱為臥底 Undercover Operative!一次性叫 Decoy, 例如去夜場購買精神科藥物就是誘捕,今次誘捕暴亂的頭目即 Pink Team,戰略上完全正確亦不存在任何不公平的情況,也許只是輸了一仗的黑曱甴及黃媒禁不起失敗因自卑而大驚小怪而已!終審法院亦有不同的案例,指出臥底行動或 Decoy 行動完全有法律基礎支持,傳媒也不必蜀犬吠日,貽笑大方!
其二:幫會化的曬馬
什麼是代議政制 ? 就是選民將選票投到他們信賴的議員手中,在民選的機制中由議員去代行議政及決擇,公民不應該動輒用黑社會「曬馬」的方式去表達政治訴求,否則就令市民討厭更令社會蒙羞。 今日的黑曱甴就恰恰用上黑社會曬馬的方式,阻塞整個社會的交通流通及全民的經濟活動 ,原因可能就是他們要公開籌款,所以公器私用 ,甚至要用上「吹雞曬馬」的方法去行乞,一個成熟的民主社會並不需要用「曬馬」的手段去強調自己的存在感及公民權,「曬馬」其實也在自暴其醜, 不在示「威」而在示「弱」! 在真正的民主國家,「曬馬」就等同欺凌別人的行為也會被人唾棄!
其三:虐待戰俘的恥
假如祖國是外來政權而黑曱甴又屬於另一個國度的話,為什麼牠們在每一次的凌虐中要用盡不同的方法毆打被俘虜的華籍戰俘,這是合法的手段嗎? 在有關戰爭的日內瓦公約中,凌虐戰俘都是戰爭罪行,試問香港的曱甴應該如何自處又如何解釋自己的暴力! 難道一些立法會議員的矯情就可以替你們贖罪,這些政棍亦用上荒謬的方法去詮釋「市民拘捕權」,的確可悲亦屬可恥。 令全香港市民心痛的是符國豪先生在救護的擔架上竟然被暴徒用上一支美國國旗旗杆去追打! 這是什麼的一個世界, 應該連正常的美國人也看不過眼吧!漢奸就是漢奸,為什麼這些人跟警察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要至死方休!想不透的謬誤也實在太多。不過,我們要記著物極必反的道理,亢龍有悔盈不可久!
其四:大擠兌變出醜
根據外電報道,從中資銀行在八月十六日提取的現金是二百六十萬,另一說是二百八十一萬,如果靠一萬位支持者去擠兌的話,每位黃屍只可以提取 260 元或 281元,從這筆糊塗賬大家都明白到廢青的價值何在, 俗語有云:食阿爺着阿媽, 難怪他們活在幻覺之中,不知人間何世!簡直有爺生冇乸教! 台灣的評論員亦去恥笑這些無聊的舉動。 靠這些廢物去推行時代革命必死無疑,只可惜香港人做了陪葬品,二戰後一切成就即將東流!
每個人肯定有一個以上的夢想,但在民族崛起之前自願當上漢奸或國賊就變成萬劫不復的情況,也許大家的夢想都不同,但要用上暴力而且毫無廉恥地推倒我們美好的生活就是墮崖前的一瞬!
看到警總記招後,港媒都可以仗勢欺人去逼害廣東電視台的女記者,這又是什麽的專業,香港的井蛙也許真的要好自為之,當那一天真的來臨,他們將會痛不欲生為自己的共孽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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