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局面已到臨界點,距離最後一戰的時間不遠了。看來未到10.1, 8.31(人大決定5周年)就要決戰了。
25日荃灣暴力示威高度動員,已經接近要逼出重大傷亡的階段。暴力示威發展到如今,示威者已變得非常有組織,幕後有指揮,成員有分工,行動遍地開花,出手一擊即退,令警方疲於奔命。更加不要講他們的優良裝備:有防毒面罩、有全身護甲、有頭盔,令他們不怕催淚彈甚至不怕橡膠子彈的攻擊。
我25日晚甚為擔心荃灣的狀況,晚上6時許一直觀看電視的現場直播,目睹開槍的一幕發生。先有一大班暴力示威者在二坡坊襲擊店鋪,他們聲稱要店舖交福建幫人士出來,其實大多店鋪早已落閘,示威者去到一間麻雀館門口,先撬爛鐵閘再打爛玻璃門破壞,店舖內有負責人在,雙方遙相對峙。二坡坊是荃灣出名是黑社會盤據的地方,荃灣居民自小一向不敢到這地區活動。睇住這一幕對峙的情景,我心想如當時店內的人攞刀出來追斬示威者,或者示威者忍不住掟一個汽油彈入舖內,這已會鬧出重大的流血事件。
睇直播見到示威者撬閘都撬了超過5分鐘,心想店舖內的人應該早已報警,但當時荃灣多處都有暴力示威,警察都疲於奔命,不能第一時間到場,終於見到有少於10名防暴警察衝到來,走入二坡坊驅趕示威者,但好快示威者就發現他們人數遠比警察人數多,示威者稍為退卻後便再湧出來,用鐵通﹑竹枝或其他棍棒追打警察。防暴警察人數少,節節敗退,被示威者包圍暴打。在這個時侯,有個警員拿出配槍向天開了一槍。
槍聲一響,暴民四散,警員持槍指向欲再衝前的示威者,在雙方對峙的電光火石之間,又撲出一名灰衣男子跪於警員面前,叫警員不要開槍,由於當時警員跟示威者在對峙中,情況相當危急,警員就一腳踢開那個跪地市民,繼續喝令示威者退開,警方事後解釋該名男子處於持槍警員火線正前面,不應有人在該範圍,警員用腳推開男子嘗試推離範圍。而這幾名警員見情況稍為受控制,便向後退卻。
事後網上馬上傳出,話警員拔槍指向那個跪地平民,亦有話警員向記者及平民開鎗。台灣媒體如獲至寶,亦借這張相大肆宣傳。如果有睇全程直播,相信好難下到這種結論,證明有圖有片都無真相,只要你不將前面的片放出來,只截取警員開槍之後持槍指向灰衣男子或踢開他的片段,就覺得警員相當粗暴,但像我由頭睇到尾睇全程直播,就覺得當時情況相當凶險,示威者用鐵通竹枝狂打暴插警員,弄不好一支竹枝插入警員身體,便可致命,警員生命安全的確受到威脅。如果講法律,按公安條例第46.3條,警察在執行公安條例而使用武力,即使使到他人傷亡,亦不需負上民事或刑事的責任,警員當時有充足的理由開槍。無論是示威者插死警員,還是警員開槍打死示威者,皆是很悲哀的流血事件。
香港局勢發展到如今,已經是隨時擦槍走火的臨界點。如果不停止暴力示威,最後流血是必然的後果。又或者要進入緊急狀態,實施全面管制,現時反對派的議員繼續聲言不與暴力割蓆,由於他們的取態,鼓勵了年輕人好像打電腦遊戲一樣,充滿幻想地進行暴力示威。換一個角度,如果無暴力示威,就不會有警員的武力回應,最後既不會有示威者被警員擊斃,也不會有警員傷亡。停止暴力是阻止災難惡化的關鍵,那些不與暴力割蓆的議員或公眾人物,都是抱著討好示威者的心態,不希望給最激進的示威者圍攻,甚至不想割蓆會影響了未來在區議會及立法會的選票,是極為自私的心態。
城破碎了,血流開了,大家還能獨善其身嗎?支持暴力的人,絕對要為流血負責。派對結束後,只餘下一個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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