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特區政府說成是暴政成立嗎?

施永青

近期,社會上以暴力作抗爭手段的情況越來越嚴重,已威脅一般人的日常生活,令經濟活動無法有效進行。這樣的發展令人十分擔憂。

暴力抗爭之所以會在香港合理化普及化,其基本立足點是把特區政府說成是暴政。但這種指控成立嗎?

一個政府是否暴政是有客觀標準的。不應人云亦云,否則後果可以十分嚴重。因為,面對暴政的壓逼,被奴役的人民當然要起來反抗。為了對抗制度上的暴力,人民也只好以暴力手段來對抗。

然而,如果一個政府遠未符合暴政的指控,就號召人民起來暴力革命,就會破壞社會安寧,導致很多人沒法過正常生活,甚至要為此而作出犧牲。

如果革命有望成功,將來可以有一個更完美的社會,那人民的犧牲或許還有點價值。但如果革命的目標建基於虛幻,根本沒有成功的機會,那就不應該叫整個社會一起去冒險付出代價。

有人以孫中山革命的時候也使用暴力,來為自己的勇武行為辯護;但孫中山要推翻的是一個令中國積弱,被列強欺負,與時代脫節的封建皇朝。清朝政府軟弱無能,在人民遇到饑荒與地方動亂的時候,無力應付,導致數以千萬計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孫中山是在這種情況下才起來革命的。香港的情況與清朝的情況有很大差別,不應拿來相比。

近日還有人以美國拿原子彈對付日本也可以,企圖把暴力升級合理化。這個比喻更加不恰當,日本當時在全球發動侵略戰爭,殺害無數別國的人民,國際才接受以暴易暴。香港政府完全沒有這樣做,怎可以與一個到處侵略的軍國主義政府相比?

其實,在六月前,根本很少人會說特區政府是暴政。這種說法是「反送中」運動期間才出現的。這是動員群眾參與運動的策略需要,並非一種客觀描述,現實是在這段期間,香港政制與管治團隊都沒有出現重大變更。一個政府怎可能無緣無故地從非暴政變成暴政?

暴政的定義是指一個權力不受制約的政府,以殘酷不公平方式強制人民接受它的管治。特區政府規模比世界大部分的政府都要小,這只要比一比政府開支佔GDP的比重就知道。不讓政府有過多的開支是限制政府權力的最有效方法。香港政府是小政府,所以留給人民的自由空間很多。

再者,香港是全球行普通法行得最有效的地方之一,有獨立的司法制度,市民對政府的施政有不認同的地方,可用公帑進行司法覆核。世上沒有哪幾個城市,平均每年司法覆核的次數會多過香港,怎可說特區政府的權力不受制約。

現實是Fraser Institute連續多年都把香港評為全球最自由的城市。一個暴政管治下的城市,怎可能被評為全球最自由的城市?所以指控特區政府是暴政是不成立的!■

來源: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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