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追趕形勢 不要落後於形勢

盧永雄

度過十一國慶這個高危日子之後,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條例》制訂《禁蒙面法》,希望可以加強打擊非法的遊行示威活動。

其實,早在「831」之前的那個星期,政府已經考慮引用《緊急條例》制訂《禁蒙面法》,在行政會議討論的時候,有一名來自財金界的議員力推,但也有包括政府高官在內的商界人士反對,最後以些微的差距,引用《緊急條例》制訂《禁蒙面法》的建議遭到否決,說要再觀察一下後續的示威情況,再作打算。

自「831」以來,示威形勢是人流減少,但暴力升級,最叫人困擾的情況是暴力襲擊沒有消停的跡象,掟汽油彈、襲警、焚燒地鐵,攻擊商舖,越演越烈。

最後多次受襲的荃灣麻雀舘也貼出告示,既澄清自己和福建幫無關(這是暴徒稱聲襲它的原因),更大大隻字說自己支持「五大訴求」,連黑社會也怕了黑衣人,可見香港逐步跌入了無法無天的無政府狀態,大家都只能向暴力屈服了。

那麼政府應否立《禁蒙面法》呢?我只能說有會好過沒有,做好過不做。政府不能什麼也不做,等運到,以為暴力示威會自行消散。

反對《禁蒙面法》有幾個理由。第一,引用緊急條例會損害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形象。據說8月尾行會有反對意見,他們部份來自主和派的高官,部份來自商界,他們認為,這樣做會損害到香港金融中心地位,恐怕會嚇怕外來投資者。我就認為投資者早已怕了,即怕香港經濟大插,也怕香港不穩定。今年8月,香港零售總額大跌23%,這樣驚人的跌幅,過去極其罕見,旅發局亦取消了「單車節」和「美酒佳餚節」。香港的暴亂不止,已令到本地旅遊和會展活動完全停擺,無論是對香港的聲譽,或者實際的商業收入影響都很大,香港經濟已受到了嚴重影響,若暴亂不停,影響將會更大,以經濟理由反對制訂《禁蒙面法》,顯得有些「鴕鳥」。

第二個反對意見認為《禁蒙面法》無效,反而會激起更大示威。這是主和派的典型意見,事事怕被人閙,決策以和為貴,永遠落後於形勢。但你有你搞和緩,他有他玩激進,激進分子卻把暴力不斷升級,示威行動無代價,即使被拘捕也馬上可以保釋外出,結果吸引越來越多年青人參與暴力示威。局面失控,客觀上已證明主和派的政策完全失效。不是《禁蒙面法》會激起更多反對,而是無論如何對方都會不斷升級。

搞《禁蒙面法》當然要付出代價,問題是會否收到效果。政策有效與無效,主要視乎政府的執行,更重要的是心態。即使是政府中人也坦言,現時政府高層是由主和派主導,他們極其希望透過與公眾對話,以為這樣可以令示威降溫。有人向特首建議,不斷出來與公眾對話,不斷挨罵,情況便會轉好。對此,有政界高人笑著說,提出這樣建議給特首的人,不知道是否自己想競選特首,所以叫林鄭去送死。

高人分析主和派的最大問題,是把政府的注意力完全放在無效的和緩政策上,政府有對話總監,卻沒有止暴總監。警方變成單打獨鬥,沒有了高層統籌協作,行動分散,將大大削弱政府止暴制亂的能力,做事會事倍功半,決策永遠落後於形勢,令暴力示威者的膽越來越大。

政府現在有點「neither here nor there」的感覺,硬譯的話,就是「既不在這裡,也不在那裡」,粵語有句話叫做「人唔似人,鬼唔似鬼」,雖然比較難聽,但政府的處事態度,的確有這種神髓。政府的政策在主和和主戰之間浮游,一時要打,一時要和,所以就算制訂了《禁蒙面法》,能否用心執行,也是一個問題。

事實上,可以有一百種方法可以制止目前在街上那一千幾百名最暴力的搞事暴徒,關鍵是政府能否下定決心去做,戰就戰到底,和便和到底,而不是飄來也飄去。訂立《禁蒙面法》是第一步,政府要統一思想,定好方向,策劃全面的止暴方針,戮力執行。否則,零售業大幅下挫的情況會越演越烈,到時,不單止是經濟衰退,甚至會出現金融危機,港元有被人狙擊的可能,政府無能,暴亂不止,災難叢生,全港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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