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人太甚:難道要市民自行武裝?

微塵

禁止蒙面之後,暴徒立即反撲,但要在表面上分拆,自稱沒有大台(指揮)的公海谷(group/群組)去發號施令,肥佬黎亦出了囗術聲稱:「這不是硬拼的時候」,但最令市民討厭是,這些暴民竟然公然用上游擊隊的戰術小股地在道路上擺設路障去挑戰法治,目的已經十分明顯,繼有:

  • 製造無政府主義一樣的混亂去威嚇支持政府的市民,更要撕毀政府的管治能力!
  • 道路被堵,車輛後退不了就可以找出車上的休班警務人員搶槍及予以狙殺!
  • 直接搶掠車上的市民及縱火!

這是赤裸裸的剪徑,天理不容!

今天的問題是政府有沒有決心去平暴及安撫百姓,假如「大和解」和「對話」可以解決暴力,那就是天方夜譚!即使市民可以忍辱地避開戰區,但如取如攜的路障就是暴徒主動的出擊,避無可避!這刻已經惡化到搶劫、圍毆女性及刑毀車輛,但市民身心俱疲憤怒無助,看來市民自行武裝的一刻真的不遠了!

敢問特首:市民需要自行武裝嗎?而閣下又有決心平暴嗎?

平暴不難 決心在嗎?

平暴不難,決心存在嗎?

回想這二十多年來的警權不斷地被閹割,假如警方連保護自己的能力也匱乏,又如何保護市民的生命與財產呢?當AR15來福槍及雷明登870型號的散彈槍都被裁撤,防暴隊與暴徒之間就沒有任何緩衝的距離去調整武力使用,這是危機!於是就多次看到警察被迫用上手槍去保護自己及伙伴的情況,所謂警隊「意圖謀殺」的指責,就不是反對派的文宣,保護孩子有異於縱容孩子去行兇,令人震驚是被槍傷的都是中學生,在直播底下他們都是狂悖行兇中的喪屍!他們都是中了蠱毒的可憐蟲,也是受害者!

假如警隊正常的武備被棄置一旁,警察傷亡是迫於眉睫的一件事,繼後肯定就是搶奪槍械及殺戮的一刻!政府不可以輕視仍然有一股強大支持政府及愛國的正能量,若政府及警隊繼續示弱及退縮的話,民心都可能逆轉變成同情暴徒的另一邊!

當務之急是硬起來

當務之急是硬起來,用槍未必一定致命,不過,有授權的高層人員就要讓散彈槍的威力盡量發揮,用散彈打昆蟲是全世界警隊的公式,哪有不仁不義的可能?即使你們按兵不動也會被暴徒及「全霉」所指責!敢去較量才是有承擔的力量。

當西方吹噓禁運武備,祖國的兵工廠多着呢!政府高層不必看扁香港警隊的勇毅,大義當前,警隊雖然一貫與人為善,但在法治下也會無畏無懼!若警隊也麻木不仁,市民將會自行武裝起來,這是特首預期的一件事嗎?

立法之後不去或未能執法才是萬惡之源!當警隊不能保護全體市民的生命,安全及財產,決心就是致勝的基本!

下令用散彈去平亂都是應該由香港政府下達的決定,是香港政府自己必須下達的命令不能依靠中央政府!警務處長責無旁貸亦要承擔全部責任,不可能退縮任由暴徒攻擊成為一個無政府主義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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