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大學好像開始失控了,變成暴徒大學主宰的領域。
大學校長承諾不讓警察進入校園,但大學沒有足夠的保安人員,也沒有執法的權力,怎樣保證校園的治安呢?
現在的暴徒大學生雖然還屬少數,卻在校園內橫行霸道。在中大,肆意破壞校園設施;在科大,攻擊內地生、毀壞設施、搗亂內地教授的辦公室、圍攻校長等等,形勢正愈來愈失控,特別是攻擊內地生和來自內地的教授,已構成了對他們人身安全的威脅。這些行為都涉及刑事罪行,校方和校長怎麼可以包庇呢?
內地生與教授被暴徒大學生傷害,校長怎樣向大學、全體師生和社會交代呢?大學校長有甚麼權力可放任暴徒大學生去破壞大學的設施、傷害大學的其他成員而不去追究,而不去交給警察和司法機構來將他們繩之以法?
大學不可超越社會的法制、法治,成為犯罪天堂;而被破壞的設施、受傷害的師生,是否應該向大學校長要求賠償?是因為大學校長失職和放任,才會使暴徒大學生在校園內任意破壞。校長們怎可推卸責任,不自己負上民事賠償之責?
科大如此,中大如此,大學裏暴徒大學生的暴虐正在變本加厲地蔓延。大學不僅沒有安靜地方放一張書桌做學問,且師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都受到威脅,其中尤以內地生和內地教授受到的威脅最大。
校方放縱暴民大學生,政府當局放手不管,大學校園的情況正在惡化,已經不是罷課、停課,而是政治極端主義的打砸。若攻擊內地生的例子增加,內地生也會反抗,帶來衝突,但更有可能的是逃離香港的大學,放棄香港。這群人應該要求大學和校長作出懲罰性的賠償。
大學是社會裏最包容和多元化的地方,香港的大學因暴徒大學生的無知盲動,校方的縱容,政府的撒手不理,變成了政治極端主義、用各種暴力打擊破壞傷害異己者的地方。大學生變成新納粹法西斯主義的暴徒,香港的大學便已經不配稱大學了,也不能稱作暴動大學,因為他們已經褻瀆了大學兩字,淪為暴徒罪犯的根據地。
當大學的校友和教師等人,不敢斥責暴徒大學生的惡行,或是熱心支持,或是明哲保身,正顯示整所大學的歷年教育的失效、崩析瓦解。大學的文化、傳統、聲譽便全面崩潰。作為港大和中大的校友、理工大學的退休教師,若大學變成這樣,我都會以它們為恥。沒有自由、開放、多元的大學,香港是全面淪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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