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坐的士,一上車向司機說出目的地後,他第一反應說: 「好彩你不是去旺角,否則我又要吃催淚彈了。」
「為什麼你不說吃汽油彈?」我即時回話。司機默然,大概知道,大家不同顏色,無話可再說。
不得不佩服暴徒的文宣攻勢,半年下來,許多人已習慣一說起警察,就想起催淚彈,就會說「警察濫用暴力」。謊言說一百次就會成真,這句話,香港市民有最深切體會。
如何用半年時間把「警暴」二字刻進大家心坎?真是一個很好的社會學、心理學、犯罪學研究課題。儘管暴徒已失智到活生生點火燒人、用鐵渠蓋當頭砸人,但竟然敵不過子虛烏有的「警暴」烙印。黃絲的文宣總是很好看的,三個武裝警察把一個年輕人壓在地上,還有隻穿皮靴的鞋踩着他的臉,那畫面,很嚇人、好暴力。
吸睛的圖片,就是要讓人不假思索地相信自己的眼睛,有圖有片有真相,於是很多人相信警察都是暴力的,但實情是這樣嗎?
警察朋友說,如果你落過場,你會發現,那些發狂的暴徒,不知是high了藥,還是太年輕力壯,他們的蠻力,大得驚人,正常一個受過防暴訓練的警察,是很難一對一捉到人,起碼要兩至三人,才能把暴徒制服,於是,常常讓記者拍到三個壓一個的照片,感覺就像大欺小、強凌弱。
還有一個重點,是大家一直忽略的,就是用武的動機。警察用武,是為了制服人;而暴徒施暴,是要攞你命,目的絕不對等。
暴徒可以用任何方法把你致諸死地,掟磚、射箭、點火、淋鏹水、擲汽油彈……他們不用計算角度,不用理你死活,他們無所顧忌,只求達到殺人目的。但警察呢?他們只能制服你、拘捕你、或驅散你,但他們要擔保過程中你不會重傷或死掉,於是箍你頸要小心、扭你手要小心、拖行也要小心、就算開槍都要小心,因為之後會有一萬個人跳出來問你為什麼在千鈞一髮間不打手打腳。
最難的比武,是不能讓你死傷而又能制服你,執法者這先天缺陷,讓他們一直在打逆境戰。
說「警暴」的人,就像雞與雞蛋的爭辯,我們說沒有暴徒暴力就沒有警察鎮壓,他們說警察不用武就沒有暴力反抗,各執一詞,大家說服不了大家。
但那天,離開的士的時候,我還是忍不住向司機丟下一句: 「師傅,這世上沒有哪條街必有或者必然沒有催淚彈,總之,哪裏有暴徒,哪裏就會有催淚彈。」道理本來就是這麼簡單。■
原文轉載自《大公報》 2019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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