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警察當場擊斃姦殺嫌犯,民眾為何高喊「警察萬歲」?

后沙

印度強姦頻率要說世界第二,就沒有國家敢稱第一。

網上卻還有一批印吹,閉上眼睛編着童話,網友們的回復往往是:乾了這碗恆河水……

印度男人相約輪姦,跟相約打麻將一樣隨意,他們也沒有應有的罪惡感。這是文化問題?宗教問題?社會問題?還是法律問題?這是一個長年積累的綜合性體制問題。

11月18號,美國福克斯新聞報導過,一位名叫洛克什奈克(Lokesh Naik)的35歲印度小工,居然在阿富汗美軍基地里強姦了一位24歲美國女兵,而且是入室強姦。

印度人創下了歷史紀錄,把美國陸軍刑事調查司令部和FBI給氣的,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大陪審團指控他犯有兩項嚴重的性虐待罪行,定要重判。

都敢強姦到美軍基地了,印度國內可想而知。

11月27日印度又發生一起慘絕人寰的姦殺案,引發全國大規模抗議。

27日下午6時,印度第六大城市,安得拉邦的海得拉巴市,一名26歲女獸醫騎着電動車出門,不久打電話給家人,說輪胎漏氣,恰好公路收費站邊上有一輛貨車,車上四名男子要幫她修車。

接着她與家人失去聯繫,家人當晚報案。

第二天,在通往邦加羅爾的路橋之下發現了她的遺體,據法醫檢驗,她是被輪姦之後,再被淋上燃油活活燒死。

實際上四個畜生不是臨時起意,而是有預謀犯罪。他們之前就注意到這名女獸醫頗有姿色,並觀察她的出行規律和路線,車胎是他們做了手腳,然後開車追蹤,再假裝熱心人與她接近。

這名女子被它們拖進了一處廢棄的院子裡,手機被奪走。

四個畜生在滿足之後還不罷休,據它們口供稱,強姦後,它們將處於昏迷狀態的受害人抬上貨車,載到公路橋下,澆上燃油將她活活燒死,想毀屍滅跡。

當地警察在11月29日就抓到了四名歹徒,一個26歲,三個20歲,海得巴拉法院在12月3日只批准警方最多拘押嫌疑人七天。

大批民眾向警察局抗議,擔心歹徒被放跑,輿論也在高度關注此事。

12月6日凌晨3點,警察帶着4名嫌疑人來到作案現場,還原案件順序以及細節,以獲得證據。

但四名歹徒突然襲擊警察,準備奪槍,警察開槍回擊,四人被當場擊斃。

天亮時,聞訊而來的幾千名民眾在女孩遇難地擺放了鮮花和糖果,表示哀悼。

民眾向在場警察高喊「警察萬歲!」,並向警察拋灑花瓣。

公路橋被人群擠滿,交通中斷,女孩鄰居們也在燃放煙花和鞭炮慶賀歹徒被擊斃。

在印度網絡上,關於此事有30多萬條帖子,為警察點贊人數過百萬。

大批民眾表示對印度司法制度感到徹底絕望,寶萊塢女明星(上議院議員)巴赫昌在議會辯論時說:這種案件中的施暴者應當被公開處死。

2012年震驚世界的德里公交車姦殺案,那位受害女孩連腸子都被歹徒拖了出來,到現在沒有最終判決。

地方法院判了死刑,但律師再鑽法律條文空子,進行上訴,受害者家屬已經絕望,就算終審死刑,但也未必執行。

公交車遇害女孩母親德維告訴記者對此事的看法:我對這樣的懲罰感到極度欣慰,警察做得好!女兒無法死而復生,但本來以為無法得到伸張的正義終於得到了伸張,希望其它女孩不會再有一樣的遭遇。

但BBC採訪到的印度法律精英與民眾看法卻大不一樣。

海得巴拉法學教授,社會發展理事會成員卡納比蘭稱,警察無視法律,正義應當通過法律程序來得到,而不是取決於家屬多麼悲傷,這是一件可以避免的屠殺。

其它法律精英告訴BBC,警察涉嫌違法,雖然嫌疑人襲警,但四人並沒有全部搶走警察的槍,警察只有在確定槍枝會被搶走的情況下,才能開槍。

印度退休高級警官,警察制度改革主要推動人普拉卡什表示:警察應當保護好嫌疑人,謹慎行事,槍殺嫌疑人一事完全可以避免。

印度民眾訴求與法律精英態度是完全對立的。

民眾:希望看到從重從快的法律判決,讓施暴者得到應有的懲罰-死刑,震懾其它企圖作案者,避免更多的強姦案發生。

法律精英:必須嚴格遵守法律程序,保護嫌疑人的人權,尊重法官的裁決。

印度社會現實是:2016年待審強姦案是133813起,2017,2018基本保持這個水平,積案,拖案成了法院常態。最典型的2012年公交車兇案,拖了7年無果,這到底是法律遊戲還是程序正義?

人類社會從古至今,制定法律的出發點都是為了懲罰破壞社會秩序者,減少犯罪率,達到社會安全目的。從政治學來說,是有利於統治。

但是法律慢慢變成了一種神秘遊戲,法律圈變成了象牙塔,從業者不再關注社會善惡美醜,保持超脫狀態,為法律而法律。

英國最鼎盛時期,不但殖民了印度,還將整套法律體系移植過來。印度治理成今天這個鬼樣子,原因之一就是它的司法體系與國情民情無法配套。

印度法律原則,依據是1858年頒布的《英王各印度人民書》:

一,印度法以英國法為基礎。

二,印度法確立後,因地制宜,根據特殊情況進行改進。

三,允許少數特殊階層不受成文法典約束。

四,宗教教義不應納入法典。

英國制定的印度法律,體現英國殖民當局的意志,出發點必定是為英國利益服務,而不是嘴上說的為了實現印度社會公平正義。

植入法律,只是初步手段,法律條文還需要人來操作,這些人就殖民地的社會精英。誰來培養訓練這些精英?誰就掌控了印度的統治階層。

英王詔告發布之前,1855年,英國人在加爾各答印度學院首先設立了法律專業,讓高種姓子弟學習英國法,實際上就是價值觀移植。

不久,馬德拉斯學院,孟加拉艾爾芬斯頓學院也開設法律專業,到了20世紀初,法律成了最受印度精英歡迎的專業。

1918年,一戰尾聲,印度法律專業學生有5000多名,而工科+醫學+教育+科技人才加起來,也不過4500人左右。

其中佼佼者,還可以到英國深造法學,聖雄甘地,首任總理尼赫魯,巴基斯坦國父真納等人都是如此。

英國通過定向教育,讓將來印度高層領導人全部服從於英國式思維,英國式價值觀。

這些法律精英到了社會上,有三種出路:

一,執業律師。

二,各級法院法官。

三,從政,領導政府各個重要部門。

英國就是通過這種方式,將英國法治觀念滲透進了印度社會。

印度獨立後,雖然法官扔掉了假髮套,但法律本質上沒有改變,所謂補充,就是融入一些印度教教義,而印度教社會基礎是「種姓制度」。

因此,印度法律離人民越來越遠,離精英階層越來越近。懲惡揚善,維護公平並不是法官主要責任。

印度人為什麼強姦後還要置受害人於死地?因為女方如果活着,可以出庭作證,有助於定罪。但如果沒有證人,獲得定罪依據過程極其繁瑣,那件拖了七年的姦殺案就是因為證據,還能再拖下去。

越來越多的印度強姦犯懂得這一點,在26歲女獸醫慘案之後,緊接着又發生了一起燒死受害人事件。

北方邦烏納奧縣一名23歲女孩不久前被兩名男子輪姦,她向法院起訴,定於12月5日開庭,她將出庭指證行兇者。

12日5日她準備從烏納奧縣坐火車前往Rae Bareli法院參加庭審,兩名強姦犯叫來三個幫手,在她前往火車站途中綁架了她,五個男人將她押到村外田地燒上煤油,點火焚燒。

女孩在全身嚴重燒傷情況下,還走了一公里左右,昨天宣告不治身亡。

北方邦邦長表示痛心,但印度是三權分立民主體制,他無權干預法院審理,也無法保證姦殺犯是否有罪。

國大黨秘書長比艷卡.甘地表示:北方邦沒有一個婦女可以安全出行。

兩起慘案,深深刺痛了印度民眾的心,但掌握司法大權的法律精英除了維護自己的象牙塔外,就是指責警察非法開槍。

他們總是以避免錯案來為自己開脫,但印度現在在押待審的強姦犯,全部槍斃或有錯殺,隔一個槍斃一個,定有漏網。

那麼印度法官真的是超凡脫俗?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並非如此,拖着不辦自有妙處,一來,向政府顯示權力,二來,被告人進貢不斷。

印度最可悲的是,連法官自己也是獸性難耐。

2019年4月20日,印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蘭詹·戈戈伊,一個完全按照英國標準培養的司法精英,被爆出性侵未遂。女方(他的女文書)反而被開除,她老公是警察,也被停職,全家躲到拉賈斯坦邦鄉下老家避難。

印度如果不是體制問題,那是什麼問題?用「民主」能掩蓋一切荒謬?

亂世當用重典,這是中國古話,非常實用,但印度法律界會嗤之以鼻,他們迷信西方已經迷信到喪失人性。

婦女被姦殺對他們來說永遠是個案,整個社會是什麼狀況?婦女面臨威脅有多大?與法官無關,只要在條文上不出錯,永遠可以高官厚祿。

英國自己在北愛爾蘭共和軍暴力分裂時期,就是設立了特別法庭,從重從快判決,與政治緊密配合。

印度如此嚴重的強姦現象,法院卻像老牛拉破車。

香港一些戴假髮的不也是如此?拿着比警察高出一截的薪水,卻沒有半點社會責任心。對於那位印度裔女法官來說,讓暴徒保釋,讓暴徒脫罪,只是司法條文問題,至於鼓勵了什麼?縱容了什麼?傷害了什麼?對不起,與她何干?

曾被英國殖民過的地方,大英帝國那腐屍般的法律體系惡果就會顯現。

光環是這些冷艷高貴的法律玩家自己玷污的,比那頂假髮還臟,他們欠一場真正的司法革命洗禮。 ■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