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表示,警方拘捕數千市民,大多數是年輕人,包括學童及大學生,但大致上「他們擁有良好品格」,並代表著香港大部分人。
你同意他的説法嗎?這些黑衣暴徒衝擊立法會,向警隊投擲燃燒彈,以有毒弓箭射向警员身上,大肆破壞地鐵设施,银行及餐廳,向途人縱火燒傷身体令致生命垂危,這叫做擁有良好品格?
該會前主梁家傑亦説過,「暴力有時或可解決問題」(violence may sometimes be the solution to a problem)」,這番言論是公然鼓吹師生接受暴力行為,完全罔顧法治,今日香港社會陷入持續失序的困局,就是由於這些社會上頭面人物「鼓吹暴力和違法達義」所致。
身為大律師的公民黨黨魁楊岳橋撐暴力衝擊立法會,指「入獄的十三人都因為案底而令人生變得更精彩」,楊岳橋為何不自己「精彩」一下?為甚麼他們不叫自己的家人參與佔中和暴亂,光是鼓動別人的子女去參加?去聳恿其他年青人以身試法,將自己的前途和美好人生蒙上汚點。
何謂「埋没良心,喪盡天良,天誅地滅」,戴啟思作為老外和鬼佬未必明白中國語言的含意,難道梁家傑和楊岳橋一樣不懂中文,可以「噏得就噏」,講出一番天理難容的話,推年輕人去做反政府和破壞社會的爛頭蟀,將暴力美化和浪漫化。廣東話有一句俗語「生仔冇屎忽」,就是一些完全没有道德的人將來無後代。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亦看不慣這種扭曲法治精神的言論,他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指出,《基本法》及得到《基本法》給予憲制確認的《人權法案》列明的權利包括:言論自由,結社、集會、遊行和示威的自由。過去七個月,我們看到許多行使這些自由的情況。然而,為使社會上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不會受到不可接受的影響,行使這些權利需要有限制。明白這一點是重要的;我過往稱這為對他人權利的尊重。
一番簡單易明的話,所有人的自由和權利都有限制,而且不能將個人自由和權利凌駕别人之上,戴耀廷,梁家傑和楊岳橋鼓吹「違法達義」,請問該當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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