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十二天賣國、再用半年賣港

屈穎妍

郭榮鏗(中)和莫乃光(右)跟著陳方安生(左)到美國與議長佩洛西會面

女兒唸小學的時候,我當過幾屆學校家教會主席,第一次主持會議,跟家長、校長、副校、主任、老師一起開會,發現有個大問題,就是家長一般較「長氣」。家教會是老師教學以外的額外工作,開會時間都在原本是假期的星期六,所以在任的日子,我給自己訂下原則,就是會議絕對不能超時,因為我不想浪費校長及老師的寶貴時間。

結果,第一次會議在預定的兩小時內完成,然後是1小時45分鐘、個半鐘,最快一次,1小時15分就開完了。有位老師靜雞雞把我拉到一旁說:主席你一定要繼續做下去,我開了這麼多年家教會,絕少能在兩小時內完成會議的。

一個小小的家教會尚且要講效率,決定香港大事的立法會,竟然可以開半年會、每次開幾個鐘、開足14次,也選不出一個內務委員會主席,別說審議政事了。

朋友說:「學校選班長,十多分鐘便能成事,但立法會內務會選一個主席居然在開14次會都未選到,不是低能是什麼?郭榮鏗及那些反對派議員對得住香港市民嗎?」

對不起,我認為這幫人眼中並沒有老百姓,否則怎會拿市民的福祉玩政治攬炒?

半年14次會議都選不到主席,先別談立場,可以肯定的是,這個人工作能力絕對有問題。請問哪一家私人機構會容許一個主持會議的高層連續開14次會都做不出一個決定?別說14次,開到第四次已經炒得。

特區政府忍得,中聯辦港澳辦卻不再忍了,兩辦突發聲明指郭榮鏗明顯違反宣誓誓詞及犯下了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反對派一如既往又跳出來說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他們的邏輯好畸形,作為「一國兩制」的「一國」,講句說話都是罪;但作為跟我們毫無瓜葛的美國,說什麼都是至理名言。

去年三月,郭榮鏗和莫乃光跟着陳方安生到美國「述職」去,歷時12天,在白宮與國家安全委員會成員會面,也見了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在美國人面前聽他們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郭榮鏗甘之如飴。

別國可以對香港有發言權,反而自己的國家沒有;別國的政治人物可以插手香港事務,反而自己的國家正一下風、清理一下門戶都是粗暴干預。

寧願千山萬水跑去華盛頓膜拜洋人,也不肯踏踏實實為市民做好本分,郭榮鏗用了12天去賣國,再用了半年來禍港,如果這都不算瀆職,法律書都應該通通燒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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