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制裁國際刑事法院,它究竟在怕什麼?

后沙

本蘇達女士(中)

這兩年,美國外交語言使用最多的一個詞就是:制裁。從國家到個人、從企業到項目,全世界沒有美國不制裁的。

除了這些目標,美國還屢屢折騰專業性的國際機構,中美貿易戰,它癱瘓了WTO(世界貿易組織)仲裁法庭;全球疫情,它宣布退出WHO(世界衛生組織)……

前天,蓬佩奧又開始咬人了,這次對象是ICC(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法圖·本蘇達女士(中間那位)、還有國際刑事法院管轄、合作部門負責人法基索·莫喬喬科。

制裁ICC並非突發事件,而是美國為了阻止國際刑事法院對美軍在阿富汗戰爭罪行所使用的恐嚇手段又一次升級。制裁措施包括並且不限於:

一、被制裁者在美國境內的所有資產將被凍結;

二、任何金融機構不得與其交易或提供服務;

三、被制裁者不能使用美元進行交易或消費;

四、本人和家屬都將被吊銷赴美簽證;

五、為他們提供幫助的機構或個人,也將被美國列為制裁對象。

蓬佩奧還宣稱,那些向他們提供協助的人也將受到制裁。

也就是說,如果本蘇達和·莫喬喬科兩人在海牙街頭向一位小攤販用美元買了碗麻辣燙,那小販就可能被美國視為「提供幫助」,受到制裁。

聽起來很搞笑,有人甚至會反咬一口說這是在「黑美國」。其實在美國制裁「北溪2」項目時,德國港口小販如果向建築公司工人出售三明治,小販也會受到制裁,所以,他們通過德國媒體向美國抗議過。美國制裁國際刑事法院,它究竟在怕什麼?畢竟,美國法律是很嚴謹。

歐洲古代最殘暴君主都沒有搞過這種株連到小商小販的手段,但「民主燈塔」卻幹得心安理得。

自從ICC開始調查阿富汗美軍罪行以後,就不斷有法官受到美國威脅。

之前,ICC資深法官,德國籍的克里斯托弗.呂格(2008年就職)就因此辭職,他向德國媒體表示:他看不到美國對司法獨立有任何的尊重,美國希望國際刑事法院死亡……

本來,美國想通過對法官的人身威脅來迫使ICC停止調查,但來自岡比亞的檢察官法圖·本蘇達卻很不配合,她堅持要把調查進行下去,於是,美國惱羞成怒了。

ICC、歐盟、中國、俄羅斯、法國、德國、奧地利等國都表示堅決反對美國這種無恥的做法。

華春瑩說:「美國的所作所為哪裡還有負責任正常大國的樣子? 已經成為世界和平的最大不穩定因素,以及法治和秩序的最大威脅。然而諷刺的是,美國政策制定者和實施者卻自我感覺莫名地良好,希望儘快清醒過來。」

華春瑩還提到美國拖欠聯合國、WHO等會費的事情。

美國居然還臭不要臉地用自己都沒有加入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來指責中國,而自己卻在制裁ICC法官。

歐洲現在很難堪,這些法官本來就生活在歐洲,尤其是荷蘭,法官的吃穿住行都在海牙,吊銷赴美簽證也就罷了,連生活消費都要制裁,荷蘭怎麼辦?荷蘭外交大臣布洛克說自己感到「非常困擾」。

去年3月15日蓬佩奧就宣布過,從當天起對國際刑事法院參與調查美軍戰爭罪行的法官採取吊銷簽證措施,並警告簽證制裁不是唯一手段。

言下之意就是ICC你給我識相一點,不要在我面前扯什麼法律和正義。4月份,ICC有些動搖,放出風聲說要中斷調查,但本蘇達這些人不同意。

歐洲人權組織還向美國提了個問題,「如果你連國際刑事法院的罪行調查都不允許,那麼,有什麼權力要求引渡被英國逮捕的阿桑奇?」

美國乾脆把制裁力度升級到株連九族,反正我就裸奔了,什麼共同價值觀?顧不上了,先把不聽話的法官全幹掉再說。

向來把ICC當工具的美國,為什麼會如此歇斯底里地打擊ICC?要知道ICC設立「前南斯拉夫特別刑事法庭」審判米洛舍維奇等人時,美國可是又掏錢又表揚的。怎麼說翻臉就翻臉了?

一、本蘇達檢察官通過將近四年調查,手裡有大量美軍犯罪證據–2003-2004年在阿富汗濫殺和虐囚,上千名美軍士兵將被傳喚,還有高級將領,甚至總統、國防部長等人;

二、調查涉及到到中央情報局,他們跟軍隊暴行不同,CIA是有組織的策劃犯罪,包括與恐怖組織可能的勾結;

三、如果阿富汗戰爭變成追究美國罪行的突破口,那麼,美軍在伊拉克戰爭中犯下的更可怕罪行也可能被調查;

四、「美國例外論」,美國不是ICC成員國,但ICC調查美國的對手時,美國是全力支持的,如果ICC以同樣標準調查美國,那麼美國就要先發制人,你傳票還沒到,我就先把你弄癱瘓。

對於習慣跪拜美國的人來說,就算美國做到這種地步,它們還是會認為美國很「霸氣」,也不想再用什麼「民主、自由、人權」這些包裝來掩飾。

問題是美國「霸氣」的背後,是無能的體現,或者說是霸權衰退的表現。美國向來無恥,但它以前不無能。

像ICC這事,以前美國用得搬上檯面來解決?國務卿蓬佩奧用得着當眾耍無賴?私下裡就可以搞定,阿富汗戰爭從2001年到2016年底,15年來,哪有人敢調查美國?

美國怎麼擺平的?不是靠什麼「霸氣」,而是能力和技巧,現在呢?只剩下光天化日耍流氓,歐洲就算想裝作視而不見都做不到。

6月11日,特朗普簽署法令,對參與調查美方在阿富汗戰爭中行為的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實施制裁時,歐盟就表示不可接受,要美國尊重司法調查獨立性,並呼籲各國一起反對。

美國無能到什麼地步?美國司法部長威廉∙巴爾6月12日為老闆洗地說:我們擔心俄羅斯等外國勢力影響了國際刑事法院。俄羅斯2016年就退出ICC了,這鍋怎麼甩得過去?

蓬佩奧洗是更賣力,他說:「ICC是一個偽裝成法律機構的不負責任的政治機構」。

這台詞就不對了啊,劇本明顯拿錯了。

蓬佩奧居然說ICC是個政治工具,它忘了ICC2003年在蘇丹達爾富爾問題上是如何配合美國的嗎?2009年還對總統巴希爾發出逮捕令,美國則對中國進行政治攻擊,說中國在保護巴希爾;前南斯拉夫特別刑事法庭更不用說了,有罪無罪全看美國政治需要;卡扎菲要不是2011年10月掛掉,ICC已準備發逮捕令了……

美國一手操縱的ICC,居然成了美國的眼中釘,法圖·本蘇達是條漢子,背後有什麼力量在支持她?那當然是歐盟啊,至於美國如何疑神疑鬼,那是美國的事情。

其實ICC成立也是美國推動的,貞潔牌坊能立一塊是一塊。

早在二戰之前,1937年5月17日,國聯就在日內瓦想簽訂一個多國公約,對一些反人類的基本罪行進行約束,結果大戰爆發,國聯也沒了,《國際刑事法院公約》就不了了之。

聯合國成立後,在紐倫堡大審判和東京大審判的基礎上,各國又準備簽訂一個《國際刑事法院規約》,但由於美蘇兩大陣營分歧無法消除,只好束之高閣。

1991年,蘇聯解體,美國一家獨大,於是美國和歐洲一起努力推動聯合國成立一個國際刑事法院,因為美國有話語權和制定規則優勢,ICC將成為西方手中一個低成本政治工具,看哪國不順眼就調查哪國,何樂而不為?

1998年7月17日,各國在羅馬開會討論規約草案,歷經五周,終於以120票贊成、21票棄權、7票反對通過了《國際刑事法院規約》,也叫《羅馬規約》。決定設立一個常設性國際刑事法院,對最嚴重罪行進行受理和審判,包括滅絕種族罪、危害人類罪、戰爭罪和侵略罪。

但這時美國又變卦了,因為美國準備通過戰爭肢解塞爾維亞,解決科索沃問題,所以克林頓吃回了自己上一任期的話。

美國成了極少數分子,投下了反對票,以色列因為巴勒斯坦問題也投反對票。

7票裡面還一張重量級反對票,那就是中國。中國反對將國家內部戰爭也納入法院管轄範圍(關係到台海問題),而且規約內容又夾雜了「西方人權、宗教」等私貨,因此,在規約沒有修改完善之前,中國沒有興趣。

但中國跟美國根本區別是:中國不搞雙標。我不加,我就不受約束,但我也不拿着規約去有選擇地折騰別人。美國則恰好相反,調查它不喜歡國家,美國掏錢支持,嘴裡高喊用國際規約解決矛盾。

「南海仲裁案」鬧劇後,美國駐華大使館還要中國學生去跟它學習什麼「通過國際法律體系解決國際爭端的重要性」。它就沒有想到自己罪行累累,某一天ICC調查到它頭上時的尷尬局面嗎?說好的「國際法律體系」呢?報應來得真快。

在歐洲勸說下,克林頓2000年12月31日在《羅馬規約》簽了字,但小布殊上來後,2002年又宣布撤回簽字。

ICC對美軍罪行調查是在2016年底開始,本蘇達說在阿富汗發現了證據。奧巴馬政府態度是,ICC無權對美軍進行司法管轄,但美國願意配合調查。

美國不是ICC成員國,ICC為何要調查它?因為阿富汗在2003年加入了ICC,根據規約,在阿富汗發生的戰爭罪行,ICC可以調查。

這也是歐盟支持調查的主要依據,既然美國支持調查塔利班罪行,那麼美軍在阿富汗的罪行同樣可以調查。

設想一下,當塔利班成員和美國大兵一起站在海牙法庭被告席上時,是怎樣一種畫風?

隨着調查進行,美國感覺不能再讓檢察官繼續工作,美軍在阿富汗犯下多少罪行,蓬佩奧絕對比本蘇達更清楚。

美國可不是中非共和國或剛果、盧旺達,小布殊當然不可能出現在法庭上,然而,只要美軍士兵被起訴並被定罪,那將對美國造成非常大的政治打擊,以後還怎麼以漂亮的口號發動戰爭?

美國與海牙國際刑事法院之爭,將成為當代國際事務一起標誌性的事件。美國「軟實力」正在出現變化,它號令盟友的領導力(霸權)也在衰退,在十年前這種事幾乎是天方夜譚。

美國到處制裁,滿地打滾。心虛的蓬佩奧只是讓美國本性暴露得更淋漓盡致而已,洗地難度很大,有的狗狗已經放棄了。

無論美國在海外有多少個軍事基地,有多少「帶路黨」在為它效力,但就像林肯說的:你可以一時欺騙所有人,也可以永遠欺騙部分人,但不可能永遠欺騙所有人。

多行不義必自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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