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製造傳媒和警方之間矛盾和敵對關係

香港警方9月23日宣佈,將修訂《警察通例》中關於「傳媒代表」的定義,新修例下本地傳媒機構須在政府新聞處發布系統登記,其記者資格才被認可,這是堵塞過去多來「假記者」在暴亂或擾亂社會場合中,為執法警隊添煩添亂。

其實這個舉措是為「真記者」保護正當合法採訪權益,避免被「假記者」魚目混珠,侵犯了真記者的採訪權,和令真記者蒙羞和蒙冤,這本來是好事一宗,却遭記協抗議。

記協反對主因,是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傳媒代表」的定義,「只持有記協和攝影記協所發出的會員證,不再符合警方的「傳媒代表」定義」。

「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正如建設派梁美芬及葛珮帆議員指出,在過往一年反修例示威,市民對部分記者的身份存疑,之前更出現1名13歲初中生自稱為記者;她俩人均直斥 ,假記者在現場阻差辦公之餘,亦會阻礙真正傳媒的採訪工作。

記協於1968年成立,一直由黄絲傳媒人士把持,現任記協主席楊健興,任職《眾新聞》主筆,而《眾新聞》創辦人是《蘋果日報》開荒元老岑倚蘭,這些人都和《蘋果日報》有千絲萬縷的關係,所以記協多年來的立場偏頗,是衆所周知。

為何多年來「假記者」橫行,在暴亂現場「穿著黄色記者背心」保護暴徒 ,破壞及阻礙警方執法,屢見不鮮,記協對這些現象從不發聲,記協是完全失去公信力和認受性。

記協從會員人數少而又濫發記者証,再加上事事和警方及政府對着幹,是自毀長城和聲譽,「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就敗在這些亂港反中仇中人士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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