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選:歷史上五位輸了選票卻入主白宮的總統

美國大選,最終入主白宮的未必是贏得最多選票的那個人。

歷史上曾經有過五位總統是在這種情況下勝出的 — 按選民投票結果當屬敗選,卻因為在選舉人團投票中獲得多數而勝選,成為總統。

這是由美國的間接選舉制度決定的。根據美利堅合眾國國父們在建國之初確立並寫入憲法的規定,總統和副總統由選舉人團投票產生,各州選舉人名額按各州在國會參眾兩院的議員人數確定,即每州2名參議員加上眾議員;即使人口最少的州也至少有3名選舉人(2名參議員加1名眾議員)。

選舉人團有538人組成,一人一票,獲選舉人團選票超過270張既告勝選,選民投票結果是多數還是少數無關緊要。通常選舉人會把票投給本州最多選民支持的候選人,歷屆美國總統大部分也確實是選民和選舉人團投票的一致結果。

但是,雖然從制度設計角度講選舉人團制度旨在保證選舉公平,而從數學角度看,兩者的意願表達結果完全有可能相悖。如果一位候選人在幾個人口最多的州得票率不如對手,但在更多人口較少的州以微弱多數勝出,那麼他可以預期獲得比對手更多的選舉人票,勝選概率就更大。

下面來看看哪五位總統在沒有獲得多數選民選票的情況下被選舉人團送入白宮的。

約翰·昆西·亞當斯(1767-1848),美國第六任總統

約翰·昆西·亞當斯(John Quincy Adams, 1825)

J.Q.亞當斯是美國第六任總統。

他的當選可謂一波三折,驚心動魄。最終入主白宮前,他兩次失利,在選民投票和選舉人投票時都敗給對手。

1842年參加總統角逐的有4名候選人,都來自同一個政黨 — 民主共和黨(Democratic-Republican):安德魯·傑克遜、約翰·昆西·亞當斯、威廉·克勞福德和亨利·克雷。

選票點算結果是傑克遜勝出,贏得選民和選舉人團多數票。但是,他獲得的選舉人票數比當選總統所必需的票數少了32張。

根據憲法規定,在這種情況下由眾議院投票決定,而且眾議院只能在得票最多的三名候選人中投票。因此克雷出局。克雷當時是眾議院議長。

眾議院投票,最後選舉亞當斯出任總統。實際上,傑克遜獲得的選舉人團票數比亞當斯多,99票對84票。

因為亞當斯當選後旋即任命克雷當國務卿,令傑克遜火冒三丈,怒斥黑幕操作,腐敗交易。

拉瑟福德·海斯(1822 – 1893),美國第19任總統

拉瑟福德·B·海斯(Rutherford B. Hayes,1877)

海斯是美國第19任總統。

1876年大選跟1824年相似,最後當選的總統不是選民投票的結果,而是國會投票決定的。不同之處在於這次的選舉危機前所未見,憲法裏也找不到答案。

海斯代表共和黨與民主黨候選人塞繆爾·蒂爾頓(Samuel Tilden) 之間的宣戰十分慘烈。點票結果顯示,蒂爾頓獲得184張選舉人團選票,比當時規定最低得票數少了1票;海斯僅得165票。

問題是有20多張選舉人團的選票有爭議。共和黨拒絶接受佛羅里達、路易斯安納和南卡羅來納州的選舉人選票,因為民主、共和兩黨都聲稱本黨候選人在那三個州勝出。怎麼辦?

如果候選人在選舉人團投票中得票佔絶大多數,那麼憲法還是有一個替補方案的,但兩黨都自稱在三個州勝選,這種爭議如何解決卻沒有先例可循。

因此,國會設立了一個兩黨共同參與的聯邦選舉委員會(FEC),成員包括眾議員、參議員和最高法院的法官。這個委員會投票,決定那20多張有爭議的選舉人選票都歸海斯。

結果,海斯以185票對184票淘汰蒂爾頓,成功當選總統。

那麼委員會為什麼選擇了海斯?畢竟他獲得的選民票數和選舉人票數都不如對手啊?

大部分歷史學家認為,當時民主、共和兩黨之間達成了一個秘密協議,在南方勢力強大的民主黨同意黑斯入主白宮,作為交換,共和黨承諾聯邦軍隊從南方所有美利堅聯盟國(美國南北戰爭中的南方各州)撤離。

本傑明·哈里森(1833 – 1901),美國第23任總統

本傑明·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1889)

1888年大選,角逐雙方分別是謀求連任的時任民主黨總統格羅弗·克利夫蘭(Grover Cleveland)和共和黨候選人本傑明·哈里森。

那場選戰也是昏天黑地,腐敗指稱滿天飛。兩大政黨相互指責對方賄賂選民買選票。那些被稱為「浮游者」的選民不支持任何特定黨派,誰出價高就支持誰。

史料顯示,當年在印第安那州出現了一封神秘的信,據稱信裏揭露了共和黨謀劃賄賂選民和干擾對方陣營賄選行動的細節。同時,南方民主黨也在竭盡全力阻撓黑人投票,因為後者絶大多數支持共和黨;當時共和黨被稱為「林肯的黨」,主張廢奴。

選戰結束後,克利夫蘭和民主黨在整個南方大勝,共和黨的哈里森在北方和西部地區、包括克利夫蘭的家鄉印第安那州,以微弱多數勝出。克利夫蘭在南方贏得9萬張選民的選票,但在選舉人團投票中以168票敗給獲得233票的哈里森。

過了四年,克利夫蘭東山再起,在大選中擊敗哈里森,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一位兩次非連任競選成功的總統。

喬治·W·布殊(1946 – ) 美國第43任總統,其父老布殊是美國第41任總統

喬治·W·布殊(George W. Bush,2001)

克利夫蘭第二次當選總統之後的112年,美國曆次大選基本在正常軌道上運作,就是說選舉人和選民的投票結果沒有衝突,轉眼就到了2000年。

那年的大選最後打到最高法院,由大法官們定奪,被稱為選後大戰。

共和黨候選人喬治·W·布殊(小布殊)和民主黨候選人阿爾·戈爾(Al Gore)角逐總統;布殊的父親是前共和黨總統老布殊,戈爾給前民主黨總統克林頓當過副總統。投票那天夜裏,雙方在三個州難分仲伯:俄勒岡、新墨西哥和佛羅里達。戈爾最後在俄勒岡和新墨西哥獲得微弱多數,剩下佛羅里達成為最後一枚決定勝負的棋子。

因為佛羅里達的投票結果太接近,根據該州法律必須重新點票,結果是布殊以537票的多數勝出。戈爾不服,認為許多應該計算的選票沒有被點算;這些選票因為技術原因不合規範,所以被當作廢票。

當時一個特別微不足道的英語詞一度人氣飆升:chad。這個詞原義是機器在紙上打孔產生的紙屑。2000年選舉時佛羅里達出現的不規範選票上,候選人名字旁邊該打孔的地方要麼那片紙屑跟選票還聯著,要麼沒有穿透紙張,只留下一個像酒窩似的凹痕或懷孕般的凸起。

佛羅里達州最高法院支持戈爾,但布殊訴諸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們最後投票,5比4推翻了佛羅里達州法庭的裁決,停止重新點票。拿到佛羅里達的選舉人選票後,布殊以271對266的多數在選舉人團投票中勝出,但他得到的選民票數比戈爾少50萬張。

唐納德·特朗普(1946 – ),美國第45任總統

唐納德·特朗普(Donald Trump,2016)

2016年大選結果讓全世界瞠目結舌,一個政治門外漢擊敗了資深政客、前第一夫人,而且,民主黨候選人希拉里·克林頓(Hillary Clinton)拿到的選民票數比共和黨候選人特朗普多了280萬張,是迄今為止最大的得票差距,最後她還是沒能進白宮。

克林頓的競選在大城市和人口密集的州都很順利,比如在加利福尼亞和紐約,她分別領先特朗普30% 和22.5%。但是,特朗普在一些爭奪激烈的州略佔上風,比如威斯康辛(0.8%)、賓夕法尼亞( 0.7%)和密歇根(0.2%)。

最後,特朗普在選民票數大幅度落後於希拉里·克林頓的情況下,以304 對227票的選舉人團投票多數勝選,成為有史以來入主白宮的政治經驗最少的總統。

他也是迄今為止第五位在選民的意願和選舉人團的決定背道而馳的情況下當選的美國總統。■

來源:BBC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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