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問責

麥國華

最近香港的司法機構似乎並不好過,三權分立的爭論鬧得熱烘烘,又有好幾位裁判官被投訴判案不公正,總裁判官檢視投訴後認為不成立,自然又引來更多針對法官擁有政治立場的批評。

在大洋彼岸,由憲法指示三權分立的美利堅合眾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也引起熱烈討論。原大法官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病逝,特朗普在大選前夕趕緊提名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接任,以開創性的速度在共和黨控制的參議院通過任命。

巴雷特的任命將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派系」比例進一步擴大,1位首席大法官和8位大法官中,保守派佔了6位,自由派減至3位。

最高法院大法官屬保守派或自由派,取決於他們的政治思想和信仰,以至哲學理念。大法官擁有對憲法的最終解釋權,所以他們的立場往往能左右重大政策走向。

巴雷特是虔誠的天主教徒,對同性婚姻、墮胎、醫療保障、槍械管制等議題都有立場,而民眾也完全明白她的立場,不見得有什麼惡感。雖然大法官就職時都宣誓會「無畏無懼、不偏不倚」地履行職務,巴雷特亦說只會根據法律來做判決,將個人所持的任何觀點放到一邊,但面對一些具爭議性的案件時,大法官的立場會不會影響判決,相信沒有人可以肯定的說不會。

民眾沒有理由懷疑巴雷特將來不會公平審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在特朗普眼中,她的任命會有利其連任,甚至對共和黨的施政也有好處,所以他才出盡吃奶力在大選前將巴的任命推過參議院。他毫無忌憚說,2020年選舉結果可能要由最高法院裁決。

記得2016年保守派大法官斯卡亞利(Antonin Scalia)逝世,奧巴馬提名加蘭(Merrick Garland)接任,共和黨參議員將提名擱置,理由就是應該等待大選後再由新總統決定繼任人。言行不一,在美國政圈裏普通得很,黨派利益先行似是天公地道,也不用找什麼理由去解釋雙重標準。

民意也不見得支持特朗普的做法。美國《政治人》雜誌的民調顯示,大多數美國選民認為應該由11月大選的勝選者任命最高法院空缺,支持由特朗普在選舉前任命大法官的只有37%。

上次大選時,特朗普輸希拉莉300萬票,參議院內共和黨員取得的選票較民主黨員少1400萬張,他們都不能輕易說代表民意。

美國最高法院法官任命具有強烈的政治色彩,已是公認的事實,行政系統的第一把手和執政黨可以挑選對他們有利的人出任,也可以用行政手段選擇最有利的時刻委任,既可以提早,也可以拖延委任,不用向選民交代。

三權制度是不是真的可以各自分權獨立,相互制衡,只能說句,還得看人和事的互動。

香港沒有三權分立,卻可以延聘海外法官終審案件,對法官判案不公的投訴,大都涉及不利檢控方,司法系統獨立運作不輸美國,只是系統已百多年老,也應好好檢視怎樣做得更好,怎樣向公眾問責。■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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