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政治問題行政化,政府是會倒台的

盧永雄

特區政府有時好像分不開什麼是政治問題,什麼是行政問題。

「爆眼女」雖然離開了香港,但仍然獲得法援不斷用公帑打官司的事件,繼續發酵。

法援署署長鄺寶昌週三表示,有關司法覆核的個案,佔法律的總申請數目不足5%。關於「爆眼女」事件,他說當事人去年1月申請法援,法援署於2月拒絕了她的申請,她提出上訴並得直,於9月獲批法援。鄺寶昌強調是依法辦事。他說:「法援準則不能改,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希望有人因為沒有經濟能力而不能尋求公義。」

特首林鄭月娥亦撐法援署,她表示,近年社會受到不同事件影響,變得泛政治化,爭議不斷。不少人就法院裁決或者法援署提供法援的決定,提出質疑甚至批評,更有少數人作出人身攻擊。她強調,社會人士就法援制度和法援署提出意見,必須建基於事實。任何無理的指控,只會削弱法援署的公信力,令公義不能彰顯,亦難以符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制要求。

聽完法援署署長和特首的解說,有幾個觀察。

一、去年2月,法援署曾經拒絕「爆眼女」的法援申請,最後對方上訴得直,在9月獲批法援(司法覆核警方沒有提供索取她的醫療報告的手令的副本),很巧合地,去年9月也是「爆眼女」離開香港的時候。到底法援署知不知道「爆眼女」已經離港?到案件敗訴,法援署為什麼不駁回她要求上訴的法援申請呢? 「爆眼女」已經離港,仍可以用公帑纏訴不休,這是外界爭議的焦點。法援署的解釋,未能釋除公眾的疑慮。

二、法援署的上訴機制有問題。按目前規定,法援署拒絕了某人的法援申請,申請人可以向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提出上訴。換言之,「爆眼女」於2月上訴得直,其實是司法常務官的決定。在如今香港這樣政治化的環境下,政府其實應該檢討目前的法援這個上訴機制,是否仍然適切。

三、問題正正是政治性地濫用法援。法援制度建立的本意,是不想窮人被人起訴的時候,因為沒有錢而找不到好的律師去尋求公義。但法援制度近年已被政治濫用。早在2017年5月,立法會議員謝偉俊已向政府提出有關「長洲覆核王」之稱的郭卓堅獲法援署批出30多宗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的問題。當時法援署的回應是法援署批出的資助沒有區分司法覆核是否有政治爭議,又「例牌」解釋一番法援制度沒有被濫用。可能是在議員的施壓下,法援署在同年決定,拒絕郭卓堅提出司法覆核的法援申請3年。不過,政治性濫用法援的問題,還是一直未受重視,也沒有得到解決。

「爆眼女」用法援的錢,以遙控方式不斷地挑戰警方和政府的決定,不斷拖延審訊的時間,讓警方不能使用她的醫療報告,令真相永遠沒法披露。 「爆眼女」的一方很明顯是有政治動機,而政府卻只按程序處理。反映了政府將政治問題行政化。

政府就像一艘「鐵達尼號」巨輪,每天要處理千千萬萬的問題,有清楚的規章制度去處理大量的行政工作,這是保證政府能順利運作的機制。但政府也要處理政治問題,若套用處理日常工作的行政程序去處理,對方就會看到製度缺口,不斷濫用。

回看過去10年,社會的確泛政治化,司法制度和法援制度也無可避免地受到政治衝擊和濫用,政治團體或者政客找一些沒有錢的人,不斷申請法援去挑戰政府,目的是要癱瘓政府的施政,最後會令到政府一事無成。現時,政治行為早已污染了法援制度,政府若不跳出這種行政思維,只按程序辦事,好官我自為之,最後制度完全被濫用,政府自己打自己。

其實,在2019年,政府應對反修例運動的時候,已出現這種病變,政府將一個涉及龐大的外部政治勢力對本地的攻擊,簡單地看成民眾對一條法例的不滿。所以應對怠誤時機,方法亦不合比例。若果沒有中央政府的力撐,特區政府早已倒台。

將政治問題行政化,是現政府的一個致命的弱點。如果政府不能夠跳出思維框架,即使完善了政制,處事仍是蕭規曹隨的話,政府的施政將無法改善,香港的政治問題也無法解決。長此下去,政府是會倒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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