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大量攬炒派政客相繼入獄或者還押後,攬炒派間就興起一股「監獄維權風」。正還押嘅前本土民主前線成員鍾雪瑩,最近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挑戰懲教署規定女性囚者須穿長褲嘅規定。件事本身冇乜特別,咪等法院決定受唔受理囉,但因為立法會社福界前議員邵家臻嘅一個帖文,單嘢就成為網民嘅焦點。邵家臻聲稱,司法覆核申請被傳媒報道之後,鍾雪瑩身處嘅監倉就比人「徹底搜查」,搵到朱古力、筆等名額以外嘅物資,而涉事者就被「釘倉」(單人監禁)七日;佢質疑署方係「揸正」執法、大興問罪。囍雨想問吓邵家臻,佢嘅意思係咪攬炒派疑犯有特權,鍾意喺監獄做乜都得,就算違規都要當睇唔到?
「理直氣壯」地犯規?
講真,囍雨覺得,邵家臻嘅思維都真係幾奇怪。本身今次件事一句講晒,懲教人員巡倉發現有在囚者違規,處分執法都好正常!邵家臻依家仲拉埋司法覆核單嘢嚟講,形容到好似懲教人員有意針對鍾雪瑩咁,但係兩件事有咩關係先?事實係,鍾雪瑩個倉有人係違規「斷正」嘛,即係懲教人員發現都唔應該處理?若然處理,就係「大興問罪」?邵家臻講到好似犯規就理直氣壯,執法就係唔啱,根本就係打橫嚟講嘅「無賴理論」。
盲撐包庇並無好處
其實,邵家臻身為社工,可唔可以講吓道理?今次件事,明顯係鍾雪瑩個倉有人犯錯,大大方方認錯咪算囉,邵家臻硬係要搞大件事,其實係好不負責任。之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亦因為同其他囚犯「分享郵票」,被罰囚水飯房3日,當時邵家臻亦講到大義凜然咁,話懲教署有好多規則,但大部分都唔會嚴格執行,「經常有走盞位」,又形容囚犯間分享物品係「司空見慣」,批評署方針對鄒幸彤係對政治犯採取最嚴格標準等等。係囉,又係咁囉,即係攬炒派犯規就「經常有走盞位」,唔應該罰,呢個咪邵家臻嘅標準囉。
點都好啦,唔理邵家臻係想「抽水」博大眾關注,定係想制造輿論壓力,迫懲教人員妥協「放生」攬炒派中人都好,希望社會大眾都明白,任何人喺獄中犯規都唔應該盲撐包庇,咁樣絕對唔係幫緊佢哋,而係害咗佢哋。每當做錯事、犯規都有人「聲援」,試問佢哋又點會知錯、反省?身為曾經坐過監嘅「過來人」邵家臻,亦理應明白呢一點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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