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封赤裸裸的威脅信

牛彈琴

這是一封赤裸裸的威脅信,而且我們可以說,趾高氣揚到了極點。

誰在威脅誰?

發出威脅的,是美國的參議員。

被威脅的,是國際刑事法院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

這還是12名美國參議員集體簽名的威脅信,信的第一段,就開門見山,宣稱:國際刑事法院正考慮對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等官員發出國際逮捕令,我們認為這是不合法的,缺乏法律依據,如果實施,「將導致對你和你的機構的嚴厲制裁」。

誰制裁?

美國制裁!

更可笑的是,這些參議員在信中還指責國際刑事法院存在雙標。

他們宣稱,國際刑事法院居然沒對伊朗領導人、敘利亞領導人、哈馬斯領導人發出逮捕令,卻要逮捕以色列領導人,這就是偽善,這就是雙標。

他們真好意思說「雙標」。

我們看到,因為俄烏衝突,國際刑事法院也向普京發出逮捕令。應不應當,不是我們這篇文章討論的內容。但類似的指控,這些參議員當時又在哪裡?他們怎麼不反對?

威脅信最後一段,更加赤裸裸,是這樣說的:美國不會容忍國際刑事法院對我們盟友的政治攻擊。瞄准以色列,我們就瞄准你。假如你繼續推進,我們將停止美國對國際刑事法院的所有支持,並制裁你的下屬和同事,禁止你們和你們的家人進入美國。

最後,還撂下一句話:「我們警告過你了!」

怎麼樣?

夠豪橫,夠霸道,夠赤裸裸吧!

為什麼是這12名參議員?

我看到美國社交媒體上的一種解釋,這12名參議員,收到的猶太人遊說費最多,加起來有683萬美元。

拿了錢,就替人辦事,更何況,這是在替以色列。

而且,在美國社會,支持以色列的,也不乏一些參議員。

默多克旗下的《華爾街日報》,不久前就刊文敦促,美國和英國應該干預,阻止國際刑事法院通緝內塔尼亞胡,不然,「拜登和蘇納克就有可能成為下一個目標」。

道理也很簡單。

內塔尼亞胡在加沙犯有戰爭罪、反人類罪,美國英國給以色列輸送武器,不就是幫凶嗎?更何況,倒推一下,當年在阿富汗在伊拉克,美英又好到哪裡去了?

我看到,面對美國的持續壓力,國際刑事法院也忍無可忍,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辦公室,日前公開發出聲明:這種威脅,哪怕沒有執行,可能也構成了《羅馬規約》第70條規定的「妨害司法罪」,「檢察官辦公室堅決要求各方立即停止一切妨礙、恐嚇或不正當地影響官員的企圖」。

但美國會停止威脅嗎?

別忘了,按照媒體的報導,內塔尼亞胡最近在「不停打電話」,「特別是與白宮溝通」,要求美國對國際刑事法院施壓;而美國也公開表示,美國不支持國際刑事法院對以色列採取行動。

最後,怎麼看?

還是粗淺三點吧。

第一,美國就是夠霸道。

一封威脅信,殺氣騰騰。瞄准以色列,我們就瞄准你。你敢對以色列下手,我們就嚴厲制裁你,你以及你的家屬、同事,你的家人、下屬和同事的家人,統統都禁止進入美國。

就是這樣直接。

第二,國際刑事法院也在掂量。

他們必須掂量後果。

我還要說的是,幸虧現在的首席檢察官卡里姆·汗是英國人,不然早被美國整得遍體鱗傷了。

記得前幾年,國際刑事法院也擬對一些美國大兵發起戰爭罪調查,美國二話不說,吊銷了岡比亞籍的本蘇達女檢察官的簽證,還禁止她和家人使用美元,誰幫助他們就制裁誰。

國際刑事法院設在荷蘭海牙。當時荷蘭都看不下去,荷蘭外交大臣布洛克此前就說,美國的行動讓他「非常困擾」。

記得當時有人權組織就痛斥:美國做了美國政府最擅長的事情——欺凌和恐嚇。

第三,就看國際刑事法院硬不硬氣了。

殺人不過頭點地。我之前就說過,以色列要報復,要解救人質,這都可以理解。但一支文明的軍隊,報復總有限度。在加沙大開殺戒,寧可錯殺1000,絕不放過1個,這是什麼行為?

要知道,在加沙,已經有3.4萬人被打死,其中70%是婦女和兒童。

如果加沙的殺戮,還不是戰爭罪?

那戰爭罪乾脆就撤了吧,國際刑事法院也沒有存在的意義了。

現在,就看卡里姆·汗檢察官的底氣足不足,腰桿硬不硬,頂不頂得住美國的壓力,逮捕令什麼時候發出來。

你肯定會付出代價,但全世界都在看著,別讓正義失望,別讓死去的無辜的人們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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