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沒有人敢責怪群眾?

盧永雄

韓國和印度最近都出現節日的慘劇。本來覺得災難就是災難,沒有什麼值得評論,做事後孔明沒有太大意思。但細心研究兩件事情的發生,又的確找到一些值得評論的共通點。

10月29日,韓國首爾梨泰院一條窄窄的橫街,發生慶祝萬聖節人踩人事件,導致156人死亡。事後,無論是當地或者國際媒體,都聚焦到政府的責任問題,指控當時控制場面的警力不足。韓國政府的確有責,但細看當日死裏逃生的人的憶述,會發現更多富爭議性的細節。例如韓國的Youtuber網紅善汝貞在她的Instagram頁面上講述了自己的經歷,她記得聽到人們大喊,「嘿,推!我們更強!我會贏!」她說,從那時起,「事情突然從有序變成了混亂。」

意外源於現場有人起哄,大聲叫「推!」,他們當然沒有變得更強,亦都沒有贏,只是將百多人推向地獄之路。恐怖的是,即使發生意外後,大批人被拉出來急救,死屍遍地,群眾仍然沒有清醒。18歲高中生蘇元說,他看到一些狂歡者站在街上的死屍旁邊,仍在喝酒、唱歌。他說:「我對人性失去了信心。」

一天之後,10月30日,印度西部古吉拉特邦浩蕩的默丘河上,很多人買了相當於0.2美元的門票,湧向一條剛剛維修後重開的吊橋。橋上擠滿了人,橋面只有1.2米闊,年青人伸開雙臂抓住兩邊的綠網,大力讓橋左右搖晃,之前很好多人都在橋上這樣做,不過今次出事了,橋纜斷裂,橋上的人都跌入河中,造成134人喪生。事發後,輿論的焦點都放在營運吊橋的公司維修不善和當地政府監管不足。這的確是部份原因,但問題是,熱情搖橋的群眾真是毫無責任嗎?

發生這些事故,如果主辦機構或政府有疏忽,群眾是否也有共同疏忽(Contributory negligence),成為觸發事件的部份原因?討論因事故而死傷群眾的責任,似乎政治不正確。但如果不去檢討,災難可以防止嗎?

在梨泰院在人群當中大叫「推」的群眾,是否知道在各地的朝聖活動、在香港蘭桂坊和上海外灘,都在節慶中發生過人踩人造成大量傷亡的事件?又例如在印度吊橋上面搖晃的群眾,難道他們不知道他們國家的橋樑,從吊橋到三合土橋,都多次倒塌的紀錄嗎?

事件的背後,有著群眾情緒的問題。法國的群體心理學家勒龐在1895年出版的名著《烏合之眾:大眾心理學研究》,最能夠解釋到群眾的行為。勒龐說,一個人沉浸於群體內一段時間,好快就會迷失於群體的意志當中,造成群體的無知,群眾進入好像被催眠的狀態。勒龐認為群體有幾種性格,包括衝動、易怒、缺乏理性、缺乏批判精神和判斷力、對情感過度誇張等等。簡單總結,群體都有情緒化、無異議和低智商的特徵。

勒龐寫《烏合之眾》的年代,正是法國大革命的年代。當時的學者將法國大革命看成理性的勝利,但是,理性並不能解釋到法國人趕走國王之後,為什麼出現雅各賓派專政,他們以革命手段大規模處決「革命的敵人」,法蘭西全國有16594人送上斷頭台,相當恐怖。勒龐於事做了長期的研究,提出了他對「烏合之眾」的分析。

我們經常都會處身於群眾之間,如何避免成為災難事件的受害者,除了要責承主辦單位以及政府要小心在意之外,也要責承自己不要墮入烏合之眾的心理狀態當中。一發現所在的群體出現狂熱,就要馬上走避。那些「政治正確式」的評論,不敢責怪群眾,往往抹平了群眾對危險的警覺性,最後反而害了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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