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校委會再爆第二波竊聽風雲,今勻苦主是紀文鳳被公開對陳文敏評語,謂在商界從未見過有應徵者自己事前張揚公開被遴選名單,陳更利用外力和內應配合,游說、預先表明、脅逼、恐嚇、偽造,有時甚至威嚇校委會成員去通過他的任命。(to lobby, pre-claim, coerce, intimidate, fabricate and sometimes even threaten Council members to approve his appointment)。錄音被公開後,紀文鳳發表聲明譴責錄音竊密,指有人「道德淪亡」。
另一邊廂,陳文敏反擊,謂紀氏在背後「暗箭傷人」,屬誹謗行為,更說「公道自在人心」,并保留法律訴訟權利云云。
陳教授身為法律界翹楚,似乎連「閉門非公開討論而被竊聽得來的證據會否被法庭接納」都不知道?紀氏闡述自己對應徵候選人的見解,且作閉門不記名討論,公眾本來就不會知情,根本沒有誹謗意圖和效果,理應受譴責者應該是洩密者製造事端;如果誹謗成立,應該是陳教授追討竊密者使用他人言論製造對陳不利的誹謗言論。從此事看來,連普通法律觀點前法學院長陳教授都未掌握的凖,不獲委任副校長確實是明智之舉。
泛民議員隨意搬龍門
一眾泛民議員更似是而非的評論竊密事件,公民黨陳家洛指討論保密才能使校委暢所欲言,但轉頭又說馮敬恩有道義責任,令人摸不清到底陳支持保密還是支持竊密?教協港大學友葉建源則表示不能評論洩密錄音是否不道德!佔中始作俑者戴耀廷認為討論內容更多披露有助了解事件!
如果泛民一致認為公眾對一個大學職位委任都有如此關注,為何朱耀明拒絕公開法學院捐款金主身份,事件涉及誠信和不明來歷資金,隨時可能觸犯洗黑錢罪行,嚴重性遠高於副校長委任,何解同一班泛民人又以私隱為由抗拒公眾知情權?
隨意搬龍門的道德觀,充份說明泛民的民主,誰是民誰是主!正當客觀公義?半仙曰認真你就輸!■
原文轉載自《HKG報》201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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