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向歐洲屈服, 尊重被遺忘的權利

谷歌向歐洲屈服

因應本月稍早歐洲最高法院的裁决,谷歌開始在網上收件,接受歐洲公民申請删除個人相關資訊的搜尋结果,尊重被遺忘的權利。

三十二個歐洲國家的公民,五月二十九日起可以在谷歌網站上填表格,列舉希望删除的鏈結,並說明理由。申請人需上傳附照片的身份證件,以防冒名濫用。收件後,谷歌將在個人隱私及公共利益之間衡量,再決定删除是否。谷歌公司沒有說明申請刪除作業需要多少時間,公共利益相關指的是公務員貪汙、褻瀆公職、金融詐欺、專業過失、犯罪判刑記錄等。

為強調誠意,谷歌準備成立一個專門委員會,主要由外界專家組成,協助遵守歐洲隱私保護規範。該委員會將由谷歌董事長施密特(Eric Schmidt)及首席法律顧問莊孟德(David Drummond)領軍,其他成員包括維基百科負責人威爾士(Jimmy Wales)、英國牛津、比利時魯汶大學的專家、西班牙前數據保護官員馬那斯 ( José Luis Piñar Mañas)及聯合國言論自由調查專員拉回爾( Frank La Rue) 等。

谷歌首席執行長佩奇(Larry Page) 日前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訪問時,承認他從判決中學到教訓,以後將更積極參與歐洲有關隱私權的討論,「努力變得更歐洲些,站在歐洲的觀點思考」。這番言論示意谷歌在態度上的重大轉變,此前,谷歌一直强硬維護資訊透明,多次因隱私和版權問題在歐洲挨告。

但佩奇也擔心寒蟬效應,譬如網絡新創公司可能因此裹足不前,而專制政權往後將更方便箝制言論自由。

歐洲法院的裁决,可謂美國互聯網公司在歐洲最大的一次挫敗,顯示大西洋兩岸對個人數據的態度,南轅北轍。從斯諾登爆料以來,美國網路公司的霸權地位引發德、法等國的強烈憂慮,其中又以最大受害國德國的抵制最烈 : 副總理兼經濟部長加布里爾(Sigmar Gabriel) 日前才公開表示將調查谷歌這類公司是否有壟斷市場、妨礙競爭的嫌疑,必要時必須切割、就像當年為免影響力過度集中,電和瓦斯被強行分開一樣;德國內政部考慮成立仲裁機構(Schlichtungsstelle) ,不是谷歌說了就算,防範谷歌的評估不公。

谷歌表示,自從本月中旬裁決宣佈以後,已有數千人表達刪除的願意,其中四成來自德國。谷歌目前只在歐洲範圍修正搜索結果,其他地區如果出現類似裁决,谷歌是否採取相同對應,還不得而知。

歐洲法院的判決因一名西班牙男子而起,他的房子在十多年前因債務糾紛被拍賣,案情細節到二零一零年仍可在報紙網站上查到,他一氣之下告上法庭,最後案件轉到歐洲最高法院,法院認定搜索引擎不能自外於個資保護的責任,在人格權受損、且公開不符公共利益的情況下,用戶有權要求谷歌、雅虎等將「問題」鏈結從搜尋結果中刪除,以保障個人在數位世界被遺忘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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