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恩下令對暗殺金正男兇犯進行報復暗殺?

金正男被殺案一個月後,金正恩對外國間諜開殺戒!


英國《星期日快報》報道,大約10天前,平壤電台一段長7分40秒的廣播,暗藏秘密暗殺令的訊息。廣播提到數學作業和一本書的多個頁數。當局在太永浩協助下破解密碼,發現暗殺令提到兩人的姓名和工作地址,兩人已經獲得保護。這兩個人一名英國人和一名美國人,他們協助北韓前駐英國大使館公使太永浩變節,是北韓首次以外國人作為暗殺目標。

報道稱,一名英國商人在倫敦金融城工作,和英國保安部門有聯繫,在一個酒會上認識太永浩,然後策反了太永浩,最終於去年8月份協助太永浩叛逃韓國。

這則報道有多個疑點:
一是、太永浩是去年8月叛逃,為什麼半年後才發出暗殺令?是什麼原因讓金正恩作出這樣的決定?
二是、要暗殺的為什麼不是太永浩本人,而是協助他叛逃的人?
三是、直接協助太永浩的是一名英國商人,為什麼還有一名美國人?這名美國人做了什麼?是不是那名英國商人的幕後人物?
四是、暗殺一名英國商人應該很容易,即使他與保安部門有聯繫,但總會出現在各種不同的場合,下手的機會很多?
五是、下達暗殺一個商人的指令用得着採用電台廣播這種密碼方式?指令是下達給誰的?
六是、為什麼朝鮮的電台廣播韓國會讓太永浩去破解,偏偏破解出了與暗殺太永浩有關的密碼?這也太巧合了吧?朝鮮還在用太永浩使用過的密碼下達與他有關的指令?
七是、這則消息不是由太永浩叛逃到的韓國發布,而是英國發布?

這些疑問就不得不讓人們對太永浩講的事情產生疑問。太永浩到底要傳達什麼信息?
我認為有一句最重要:「北韓首次以外國人作為暗殺目標」。
金正恩的暗殺令與金正男被殺案有關?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英國媒體發布這條報道,正是金正男被殺一個月。
這麼巧合?說這條報道與金正男被殺案無關,誰相信?
報道還講到了金正男被殺案。完全肯定是朝鮮殺害了金正男。
這是案件發生的第一時刻,美日韓就這樣報道的。
為什麼案件還沒偵破,美日韓就做出這樣的結論?證據呢?
報道還講到了一個細節,說金正男被殺後,是日本提供了金正男的指紋,因為金正男曾經多次去日本旅行等活動,日本有金正男的指紋。
這條報道應該是真實的,但卻更加坐實了美日韓暗殺了金正男的事實。
這條報道並沒有透露日本是什麼時間提供指紋的,從案件的進展看,應該是近日的事情。

因為案件發生的第二天馬來西亞副總理也公布被害者是金正男,但兩天後就改口不能確認被害人的身份和死亡原因,兩天前才又公布死者是金正男,並說有人提供了證據,但對提供方要保密。現在看就是日本。
日本為什麼要提供這樣的證據?介入案件調查的應該是朝鮮,而朝鮮不被允許進行調查,日本卻參與進來,這符合公正原則嗎?
日本以什麼身份提供證據?你是當事人嗎?是相關人嗎?日本提供的證據有效嗎?
日本有該朝鮮男子的指紋,馬來西亞也有啊?日本怎麼證明指紋就是金正男的?金正男去日本時,用的就是金正男的名字,而不是「金哲」?
除了金正男的親屬和朝鮮官方之外,誰來證明死者是金正男,都是瞎扯,都不能作為證據。
而誰出來證明死者是金正男,誰就是殺害金正男的兇犯。因為就是他要利用和製造這起兇案,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
種種跡象表明,美日韓策劃和實施了對金正男的暗殺。而金正恩對外國間諜開殺戒,不會是針對太永浩,而是針對暗殺金正男的間諜。
太永浩叛逃一事,也恰恰證明,美日韓一直對朝鮮開展間諜活動。

馬來西亞為什麼服軟了?
今天看到的消息,馬朝開始會談,交換人質。
馬來西亞也一再表示,不會和朝鮮斷交,也會把屍體交付朝鮮。
從這起案件的偵破情況看,可以說是漏洞百出,無法圓謊。
特別是美日韓已經把這起案件辦成了鐵案,就是朝鮮殺人!可是馬方的調查就不只是沒有進展,還吞吞吐吐,欲言又止,一副左右為難的樣子。一直不能破案,沒破案,怎麼有結論?

馬來西亞沒有破案沒有結論,美日韓的結論是從哪裡來的?
馬來西亞雖然預設立場,不讓朝鮮參與調查,屍檢也不讓朝鮮在場,但最終還是接待了朝鮮的法律代表團,並且因證據不足,釋放了拘捕的朝鮮大使館人員,而這名朝鮮大使館人員就證實了確有人栽贓陷害,馬方以其妻兒性命為要挾逼其寫殺害金正男的認罪書。可偏偏馬方沒有否認這一指控。

而這些看起來都是馬方有意為之。
即使是接下來的馬朝交惡,看起來也都是周瑜打黃蓋的苦肉計。
馬來西亞為什麼不敢堅定地站在美國立場上,把金正男案辦成鐵案?
一是案件紕漏太多,無法圓謊。另一個原因,也是怕開罪朝鮮。

馬來西亞也一定聽出了裡面的話外音:如果馬來西亞敢於直接跟有關方面站到一起,不公正辦案,也會受到報復!
以朝鮮的稟性,說到做到,絕不會咽下這個苦果!
馬來西亞不會不有所忌憚。■

Be the first to comment

Leave a Reply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