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欄叫《政法醫經與投資》,這個欄名是被逼出來的,在佔中前,本欄叫《經濟與投資》。佔中事件中,筆者寫了幾篇反黃絲帶的文章,就有黃絲帶人叫我收聲,亦謂投資版不可講政治,所以就將欄名改為《政治醫經與投資》。
有人謂97之後,言論自由收窄了,筆者極有同感,收窄力之來源,不是自政府,而是自一班自命改革派,筆者曾不止一次地,一抨他們,就有人來函報館要取消此欄。
唔啱嘴形就叫你收聲,這是怎麼樣的言論自由?雖然筆者欄名改為《政法醫經與投資》,但筆者亦明白是要講經濟與投資多些,談政治少些,這是自我制約,不濫用談「政」之權。守中庸,締和諧。不過近日就有人認為,判一些泛民入獄,就是破壞和諧,就是政治迫害,這些歪論,如不講講,就真正是破壞和諧。
請勿說是政治迫害
甚麼叫「為達義,可施暴」?接受這個,就即是謂伊斯蘭國、阿爾蓋達、納粹等的暴行也可接受,因為他們也是為達他們之理。
孫中山也為達義搞革命,也是要傷人死人,又是否不可以,看你點睇,孫中山早時只是講,不做,但到一搞革命,清朝便有道理去拉他,去明殺、暗殺他,這是任何一個革命者,所要承擔的後果。陳勝、吳廣揭竿而起,反秦結果是死,劉邦也是反秦,也搞革命,他沒有死,並做了皇帝。對,勝者為王,敗者為寇,歷史上例子多的是,所以,你要做政客、做皇帝、做革命家,就一定要玩這個以命換名位的遊戲。秋謹被清朝捉到,斬首,留下的只是名句:「秋風秋雨愁煞人」,如果這是你所選擇的,不應悔。求仁得仁,但請勿說這是政治迫害,是清朝依法辦事,不少人認為香港法治不彰,如你一有黃絲帶入監,就是違法?
如果學生哥因衝動而犯了法,可以同情地輕判,但如果是一而再的「衝動犯法」,再輕判,就是鼓勵其他人也可「合法衝動」,社會秩序會怎樣?筆者讀大學三年本科加一年教育文憑,共讀四年,有三年都是以搞學生活動為主,為準備考試而讀書,四年裏加埋不夠四個月,在大學第二年和第三年,更是以搞保釣示威為主,當年的搞示威經驗,今時或可供一些以後想搞和平示威的朋友去參考。
為甚麼要搞和平示威?你個人可以做秋謹,可以去死,但你的支持者也可有這準備?黃花崗七十二烈士,起義前都寫下遺書,但今時的有識之士,你叫人去起動前,有為學子之後的人生歷程考慮過嗎?
我們當年搞保釣示威,一方面是要有人去支持,另方面,能明講與參加者知,嗱可以坐監㗎!講不得。講不得,但又要人支持,是有點呃人上船。無法?不是。
作為做搞手,點都要對支持者有個duty of care,不然就是negligence,所以,我們堅持一定和平示威,我們不會教人手挽手,也不會用鐵鏈自鎖人環,這都是拒捕形式一種,我們只會講:坐低,任拉,之後找律師去保釋。不過,如發展到「拉」的一步,就已是Harm Done,為免有「拉」的一幕,我們會組織逾百人的糾察隊,示威遊行時,會叫:「緊守秩序,嚴防破壞」,目的,是不予警察出手拉人的機會,當然,如出現了七七維園威利打人之事,責不在示威者而在施暴者,社會輿論、法律理據都會在示威者方。甘地早參透這個,所以無還手,但今時?
示威為達到喚起目的
你一揸起支竹,一拉鐵馬,一叫「衝呀!」,就是暴動,再不要同我講甚麼的以「達理可暴」,如在美國,警察已可立時開槍。為甚麼我們要有逾百名的糾察隊?一,真是怕有人破壞,怎破壞?找番套舊片《Z風暴》看,不要讓執法者有任何借口去拉你,拉了之後,你的訴求也就再不被聽到,而更重要的是,你要保護你的支持者呀!不要捉他們上船,任之生滅,有識的法律之士,你認識甚麼叫疏忽罪嗎?可能他們對他們的子女無疏忽,所以只叫人家子女上街,自己子女就待家,怎好?
對筆者來講,保釣保到1973年就完了,為甚麼?
在之前中華民國政府是聯合國的中國代表,他沒有出聲,大陸政府未為聯合國成員,也沒有出聲,故只有環球中國學子去出聲,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做了聯合國的中國代表,黃華外長在聯合國出言釣魚台是中國領土,我個人在保釣事上就收聲了,因為講實,要保衞領土,不是你在香港的美國、日本領事館前舉舉標語就保到,要保,是要靠國家外交和軍事手段,對這些,一介公民,無太大能力,要有的話,就是一旦中國為釣魚台打起來,就先不買日貨(筆者今時已不買了),接下來就是捐錢去支援保釣戰事。為甚麼有這轉變不再上街示威去保了?
示威是為達到喚起目的,如已喚起有關方面去關注,示威者就應退下「火綫」,因為我不要撈個老保釣的襟章,做完應份事,便退出,也是和平示威者所應做的,而不是要改行做政客、做做王、做Kingmaker,這點,有識之士和學生領袖又可會事成身退,淡於「政」、「利」?■
原文轉載自《晴報》2017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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