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大律師楊岳橋的一番話,我特別去細想,到底這世界為什麼要有法律?
楊大狀說:「若將國歌法變成箝制言論自由的工具,是絕對不能接受的,亦侮辱國歌本身的尊嚴。要真正令國歌得以被尊重,是緩和中港矛盾,而非透過嚴刑峻法。」
我沒唸過法律,但我都明白律法存在的目的,就是訂立一個遊戲規則。
律法目的 在訂立遊戲規則
一樣米養百樣人,一個群體,總不能人人想法一樣、價值觀一樣,天降橫財,你會執嗎?有人說唔執就笨,有人說執到交去警署,有人說沒人看見就袋走,有人說由得它留在原地等失主回頭找……
還記得三年前平安夜灣仔一宗解款車倒瀉錢事件嗎?當日那輛押送五億現金的解款車在告士打道「掟彎」時,就跌出三箱5000萬鈔票。
橫財當前,人性盡現,多部車輛急煞停,司機、乘客與途人不顧危險,紛紛衝出馬路執錢,最後解款公司共丟失1523萬元。
地上執到寶,有人立即在網上炫耀「銀紙磚」,結果被警方以盜竊罪上門拘捕,許多人這才知道原來拾遺不報等同盜竊,於是,先後有30多人把拾到的錢共569萬送回警署,雖然最後仍有九百多萬未尋回,但律法的作用,在此事件正表露無遺。
人人拾金不昧 只是理想國
貪婪之心,人皆有之,人人拾金不昧只是一個理想國,一百蚊好多人都不會執,但一百萬呢?所以,法律就是一個群體裡的遊戲規則,用來控制個人的貪婪、獸性、惡行,維持社會秩序。
按楊岳橋所言,先要解決中港矛盾,令國家值得尊重,大家就不會再噓國歌了,而不是用刑法來規管不敬行為。如果言之成理,那世上何須律法?個個男人都尊重女人,就不會有強姦啦!個個父母都疼錫孩子,又怎會有虐兒罪?人人互相信任夜不閉戶,哪裡有盜竊?每個司機都恪守道路規則,何須發超速違泊告票?
幼稚園級觀點 楊大狀不懂?
這世上,總有些人討厭紅色,他們見到國旗聽到國歌,會莫名奇妙舉中指講粗口,國歌法不是為我們這些正常人而設,而是為那些見紅就瘋的病人而生。正如我不非禮,為什麼要有非禮罪?因為這世上就是有這麼一小撮見人就想摸的變態。
無論你覺得政府有多爛,法有多惡,社會還是需要法律,不然,爛醉的司機開著車滿街跑,搶劫殺人強姦事天天在你屋苑發生,你受得了?楊大狀,這只是幼稚園級的法律觀點,你不會不懂吧?■
原文轉載自《HKG報》 2017年10月10日
Be the first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