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多名示威者被控「暴動罪」,有反對派政客形容示威者連「死都不怕」,那麼他們會怕法律制裁嗎?果然,你拘捕我的人,我圍堵你的警署;過百示威者在警署外叫囂「放人!放人!」,期間追打警察,把警員逼得要取出槍枝,以示阻嚇,否則恐怕脫不了身!這些示威者仇警程度可以想像,但示威者的手段的確也愈來愈暴力、極端,像是就算摧毀「法治」也在所不計?他們常說「沒有暴徒、只有暴政」,但他們從不與「暴力」割席,往往以極度粗暴語言和暴力行為,表達不滿以及阻止他人表達意見,無視法紀。難道他們才是「法律」?其他異見者要仰仗他們臉色、任由他們以各種各樣的暴行虐殺我們的自由、我們的社會及生活秩序?
不配稱義士 乃法治兇手
最近,有位資深傳媒前輩從一位大學教授得知,某些年輕示威者的終極目標,是要通過激烈的示威,搞死香港、中國,逼解放軍出手,以證明「一國兩制」失敗,甚至借英美等外國勢力搞「港獨」,分裂中國,只因他們反對政府、憎恨中國,所以要「一拍兩散,同歸於盡」。筆者不肯定有多少激進示威者有此想法,但事實上,每每在這些激烈對抗、暴力的示威者隊伍中,往往見到港英旗、美國旗、英國旗,那些「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標語更是到處可見,示威者自稱義士、甚至死士,他們真的在「革命」,而且是一場極端的暴力革命!但香港人,大家是想「暴力革命」嗎?大家甘於被一群極端激進的「革命義士」綁上暴力、摧毀法治的戰車上嗎?
別以「自由」之名作惡
年輕一代或許以為把他們眼中的「暴政」推倒重來,就算打爛了法治,他日一切仍會變得「美好」,但這麼容易嗎?有些擁有民主選舉的國家如菲律賓等,法治不彰,社會依然烏煙瘴氣。又例如,廉政公署成立以前,本港貪污成風,警隊以至不少政府部門貪污受賄無日無之,廉署用上了四十多年時間移風易俗,在無比艱巨的情況下,凝聚全社會的意志與力量,才把香港變成廉潔之都。今日激進示威者摧毁了法治,香港能否再「站起來」?
更令人憤慨的是,政客一直在煽風點火,例如公民黨議員楊岳橋,竟稱警方執法是「嫌市民不夠憤怒」,還稱「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如果楊律師有此想法,既然也曾說「案底令人生更精采」,何不自己走到示威者最前綫、自己去衝吧!眼見一大群青年走上了極端暴力抗爭之路,不好好引導,還要火上添油?
公平、廉潔、法治,非一朝一夕可建立起來,任何人打着「自由」旗幟作惡,正正危害到香港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法治;沒有法治,甚麼好制度也是死的。倘若反修例人士真如他們所聲稱的愛香港、為香港好,現在就應與「暴力革命、暴力抗爭」劃清界綫!■
Be the first to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