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年,大家的日曆無端端增加了好多特別日子,612、721、831……還有9月22日在油塘海面發現陳彥霖浮屍、11月4日在將軍澳跌至重傷、同月8日離世的科大生周梓樂、甚至6月15日在金鐘太古廣場外因懸掛寫著「反送中」橫額跌死的黃雨衣男、大家連他名字都叫不出來的梁凌杰,總之,一到這些日子,月祭是基本動作,週年祭更要搞大龍鳳。
然而,不知大家可有留意,在眾多日子之中,獨缺一天,就是8月11日。
8月11日發生什麼事?沒人提,大家當然不會刻意去記。但連掛橫額跌死的黃衣人都有紀念活動,這個8月11日人物的過份低調,就顯得格外不尋常。
或者,我先揭曉,這8月11日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就是尖沙咀警署外的爆眼女案件。
明明是個革命圖騰,明明連學校影畢業相都要玩蒙眼手勢,明明滿街革命文宣都繪著戴黃頭盔的單眼女……怎麼,在那「英勇」獻眼的一天,竟無人紀念?沒人提起?連走到尖沙咀警署門口拉張「以眼還眼」banner都沒勇氣?
唯一原因,那是見不得光的謊言,那是革命的死穴,那是幕後主腦希望大家忘記的醜事。
反對派努力洗掉爆眼女歷史,我們就要讓大家好好記住這謊言。一個女暴徒在暴亂現場懷疑被自家人的彈珠射傷眼,只留下一幅耐人尋味的眼角流血、眉心腫脹照片,從此消聲匿跡,人間蒸發。警方在醫院拿到她的醫療報告,她第一時間透過律師禁止警方公開她的醫療報告,大家不覺懸疑嗎?大家不想知道真相嗎?對比什麼721、831,我更想知爆眼女傷勢如何?生活怎樣?誰射傷她?現在人在哪裡?
香港電台《鏗鏘集》做了兩個特輯為721尋真相,卻沒做半集為爆眼女討公道,奇,真的很奇。
有個同是在暴動現場傷了眼的印尼女記者,都曾紮著眼睛出來「控訴」過,如果爆眼女真的是被警察奪去右眼,為什麼不海盜一樣獨眼站出來振臂一呼,當個革命領袖、以眼還眼?反而是東躲西藏、隱姓埋名,消失於世人視線中?
有記者走訪過爆眼女的家,重門深鎖,鄰居說,出事後,再沒見過爆眼女,她一家也從此消失。
這半年,我們再沒看到有人做掩眼手勢,換之而來的,是5隻手指加1隻手指的「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為什麼連紀念手勢都要大家忘掉?為什麼一個精彩圖騰要被刻意刪除?看來,那是因為真相太難看,但我期待,警方也好、媒體也好,千萬不要放棄,還是那句,人在做,天在看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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