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關鍵證據被拒!引渡案將進入漫長「倒計時」?

王冰汝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Heather Holmes,拒絕了孟晚舟律師從滙豐銀行獲取的新證據,認為這些重大證據不能被引入到「孟晚舟引渡案」中。而拒絕的理由要在大約10天之後才公布。

加拿大法院的這個決定被認為是孟晚舟案所受到的一次重大打擊。上個月底,控辯雙方就是否應該引入新證據進行了辯論。孟晚舟律師認為,不引入新證據將對案件造成「致命一擊」(fatally)。新證據可以揭示美國的起訴案件記錄(Record of the Case, ROC),作為引渡的依據,在諸多陳述上存在明顯不可靠。滙豐銀行數百頁的電子郵件和文件表明,美國當局針對孟晚舟案件作出選擇性、誤導性、徹頭徹尾的虛假指控!

四項關鍵新證據

先帶大家來複習一下「前情提要」: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溫哥華機場被加拿大當局逮捕,美國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的原因是,她向滙豐銀行隱瞞香港子公司星通(Skycom)與伊朗的業務往來,涉嫌導致滙豐違反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孟晚舟律師提請法庭引入的新證據分為四類:

第一類:滙豐高層知情且接受風險

一位職位為Managing Director的高管「滙豐員工7號」,了解所有關於華為與Skycom關係的關鍵事實,在有完全認知的前提下,「滙豐員工7號」認為滙豐繼續和華為合作的風險是可接受的,她還簽發了四份風險評估報告,向滙豐風險委員會建議繼續維持和華為的合作關係。

這份有關滙豐高管「滙豐員工7號」的證據,能證明孟晚舟沒有在PPT中錯誤解讀華為與Skycom的關係。證據顯示,滙豐高管「滙豐員工7號」對華為與Skycom的關係是全盤了解的。

其次,這份證據還能證明「孟晚舟的PPT陳述」與「滙豐決定繼續與華為合作」二者之間並沒有因果關係,「滙豐員工7 號」認為滙豐繼續和華為合作的風險是可接受的,並簽發了4份風險評估報告。滙豐風險委員會決定繼續維持和華為的關係,而非依據孟晚舟的PPT。這切斷了孟晚舟PPT與滙豐決策之間的因果關係。

第二類:滙豐員工隱瞞信息

滙豐證人B沒有把孟晚舟清楚表達了華為和Skycom是Controllable(可控的)的PPT傳遞給滙豐銀行風險委員會。

美方的起訴案件記錄刻意遺漏的「孟晚舟PPT中表達了華為與Skycom是可控的」這一信息在引渡案中的相關性和重要性。

第三類:滙豐內部廣泛知曉星通Skycom與華為關係

在HORIS報告中,Skycom及其母公司Canicula均在華為Master Group名下被管理。這一信息在滙豐內部是被廣泛知曉的。

這說明孟晚舟在客觀上不可能在「華為與Skycom」關係這一問題上,「欺詐」滙豐。其次,在滙豐銀行上下都知曉「華為與Skycom」關係的基礎上,銀行不可能只根據孟晚舟的PPT陳述來評估業務風險。孟晚舟的PPT和滙豐繼續與華為合作的決策沒有因果關係。

第四類:滙豐高層了解有關Skycom的關鍵信息

這些信息包括Skycom與華為的關係,Skycom在滙豐有賬戶,知道Skycom的主營業務在伊朗,也了解Skycom賬戶被關閉的過程(在滙豐要求下,滙豐員工聯繫華為員工關閉了Skycom在滙豐的賬戶)。

這類證據可以證明,滙豐高層對Skycom的業務情況、關係從屬都全盤了解。因此美方的起訴案件記錄中說,「滙豐是依據孟晚舟PPT作出決策」這一說法是不成立的。

引渡案中代表美方的加拿大政府律師對上述證據表示反對,理由是這些文件與引渡無關,而是孟晚舟案件在審判時才需要的證據。

由於美國所提供的文件是加拿大法官唯一可以參考的材料,因此如果證明美國提交的起訴案件記錄存在明顯不可靠,法官應以濫用程序為由終止引渡程序。但是法院的判決出乎了很多人的預料。外界原本預期,最大的一種可能性是法官會同意引入「部分證據」。

面對這樣一個結果,華為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尊重法院的裁決,但對這樣的結果表示遺憾。儘管法院拒絕引入新證據,但這些新文件清楚表明,滙豐銀行及其高管均知曉華為與Skycom的關係以及Skycom在伊朗的業務。這些文件還表明美國的《起訴案件記錄》和兩份《起訴案件補充記錄》明顯不可靠。引渡聽證將繼續進行,我們也將一如既往地支持孟女士尋求自由、正義。

回家路漫漫

接下來,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高等法院將在8月3日,對美國提出的引渡請求進行最後三周的引渡聽證會, 法院將就孟晚舟律師提起的程序濫用第三分支、救濟措施、證據充分性進行審理。

有關判決預計在今年晚些時候公布。之後加拿大司法部長需要就是否引渡作出決定。孟晚舟團隊可以上訴,這個過程可能需要五六年。

目前來看,無論是新的證據,還是美國政府上至總統下至前官員的表態,都不免讓人覺得美國的引渡請求,存在與司法正義無關的政治目的。

2018年12月11日,路透社採訪時任總統特朗普,問他會不會幹預孟晚舟案件。特朗普回答說:「只要是對國家有好處,我就會做。」如果釋放孟晚舟能夠讓他與中國達成更好的協議,那他肯定會出馬!

特朗普說出了大實話,這根本不是司法問題,而是交易?一石激起千層浪!

拜登上台以後曾表示,在外交衝突中「個人不是討價還價的籌碼。」但孟晚舟的律師對此也有很清醒的認識,:拜登的上任不會消除案件的政治干擾。辯護律師之一Richard Peck說,拜登的表態太遲了。畢竟,兩年多時間,傷害已經造成了。

實際上,孟晚舟的律師已經與拜登政府的司法部官員進行過交談,但沒有任何達成和解的跡象。

兩年多以來,加拿大國內對於自己被美國捲入一場外交風波其實意見很大。畢竟前加拿大駐華大使麥卡勒姆2019年就說出了大實話:如果美國放棄引渡要求,那就太好了!但2019年,麥卡勒姆因此丟了飯碗。

今天查找孟晚舟案件資料的時候,看到過去兩年的照片裡,孟晚舟腳踝上都帶着那個顯眼的監控器,經歷了兩個春夏秋冬的輪迴。

法院的判決結果無疑是一個壞消息,但是有分析認為,證據未被引入,更多可能是門檻問題,並不意味着證據不成立。十天之後,不知道法官Heather Holmes能否能對今天的決定,給出一個令人信服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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